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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聿文:誰是中國改革的既得利益集團

http://www.CRNTT.com   2012-01-18 10:20:28  


  中評社北京1月18日訊/此間財經網今天登載學者鄧聿文的文章“誰是中國改革的既得利益集團”,文章分析指出,中國目前的利益集團可大致分為七類,他們是中國改革最大的受益者,也是中國改革的最大反對力量,雖然他們往往以“改革者”的面目出現。詳論如下:

  廣東省委書記汪洋近日在該省召開的省委全會上,談及改革時,首次明確指出利益集團是改革的阻礙。雖然利益集團被認為是深化改革的阻力在中國學界乃至一般平民中已成共識,但由政治局委員公開指出這點則實屬罕見,這表明中國高層已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及治理利益集團的迫切。

  不過,遺憾的是,像此前的一些學者和官員在公開場合談及利益集團一樣,汪洋對利益集團的論述也是點到為止,並未向人們指出誰是利益集團的一員。這似乎是中國學界和官員的“通病”:雖然大家都在批評利益集團阻礙中國改革,但卻都不捅破這層“窗戶紙”,從而使利益集體的形象在中國的語境中始終處於一種模糊狀態。

  這種情況的出現,一方面說明中國的知識分子研究和治學的不嚴謹,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利益集團在中國可能並未形成西方意義上的具有相對獨立的形態。在西方,利益集團是在一個利益充分發育且相對均衡的環境裡產生的,但在中國,這些年利益的發育雖然很快,可利益集團並沒有像前者那樣有一個明確的集團意識指向和集體行動的主張,乃至明確的組織化體系。這使得中國的利益集團治理起來更難。

  儘管如此,根據近年來中國利益集團的表現,並結合一些學者的研究來看,利益集團具有以下一些特征:一是群體的狹隘性;二是形態的模糊性;三是獲利的非正常;四是集體行為的表面合法性;五是利益的排他性;六是權力的至上性。前三點意思比較明確,後三點稍微展開一下分析。第四點說的是,利益集團在維護或獲取他們特有的共同利益時,一般是通過對組織、制度、政策進行影響、干預,故其一切活動都有法律、制度層面的“形式合理性”,並為了顯示這種合法性,往往將小集團的利益置換成社會的共同利益。第五點說的是,由於社會總體資源有限,利益集團只熱衷於在集團內部分配和共享權力與利益,排斥其他社會成員的介入和分享。第六點說的是,利益集團以權力為核心,按照權力的大小和親疏遠近來分配和占有社會的公共資源與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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