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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行政壟斷的反壟斷法不要也罷

http://www.CRNTT.com   2012-05-16 12:36:56  


反壟斷法以捍衛競爭知名行損害市場之實,損害消費者利益,促進官僚機構尋租
  中評社北京5月16日訊/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反壟斷法司法解釋,最大亮點在於公民個人可以直接起訴壟斷企業,而無需形成程序為前提。相關評論指出,儘管還存在各種困難但這已經是很大進步。實際上,反壟斷法本身,並不能起到輿論期待的作用,相反,起到的很可能只是負面效應。

  一、不反行政壟斷的反壟斷法毫無意義

  反壟斷法對千夫所指的行政壟斷處處規避豁免,成為名符其實的雞肋法

  去年年底一度引發關注的電信壟斷案,至今沒有下文,有報道稱很可能就此以不了了之收場。事後,很容易發現其實這只是一場部門利益之爭,在更高的政府管理部門協調下,最終結果是“你好我好”消費者不好。這未免讓驚呼發壟斷大刀砍向行政壟斷行業而叫好的人失望,然而,想要政府反行政壟斷(即那些關係國家經濟命脈的行業),就是要政府左右互博,根本不可能。

  實際上,在反壟斷法的文本中,隨處可以看到對於行政壟斷的豁免條款。反壟斷法第七條就是具體的免責條款:“國有經濟占控制地位的關係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行業以及依法實行專營專賣的行業,國家對其經營者的合法經營活動予以保護。”說白了,這就是把電信、航空、郵政、煙草、能源、電力等行政壟斷行業排除在反壟斷法要規制的壟斷主體之外。在這樣的情況下,反壟斷法絲毫不能撼動背著千夫所指罵名的行政壟斷行業。事實上,在反壟斷法最初的草案中,曾有專章針對行政壟斷,即“禁止濫用行政權力限制競爭”一章,但在2006年草案初審時,被整章删除。

  行政壟斷危害市場公平效率,提供價高物劣的產品與服務,壓榨消費者

  行政壟斷是一種強制性壟斷,即運用市場之外的強制手段,消除競爭對手,從而保持對市場的獨占性。強制壟斷都是由於非經濟因素造成的壟斷,行政壟斷是由政府立法禁止資本進入一些行業,理由是這些行業屬於“關係國家經濟命脈”的行業。美國等發達國家不像中國擁有這麼多的行政壟斷行業,很大程度這是歷史原因,中國從計劃經濟轉向市場經濟,很多行業還帶有濃厚的計劃經濟特點。

  煙草、石油、銀行在中國都算是暴利行業,然而暴利並不建立在技術產品創新和卓越的企業家才能之上,僅僅是因為政府只允許特定幾家大央企從事這些行業,而禁止所有其他即使有能力也有意願的民營企業涉足。這種暴利的來源,在經濟學里被叫做壟斷租金。由於缺乏激勵機制,行政壟斷的行業,提供的產品與服務,相比市場競爭下,往往價格更高而質量更低,但這些怠慢的壟斷企業依舊財源滾滾。然而,反壟斷法對於行政壟斷卻是處處規避,毫無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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