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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兩會應專就文物免扣押洽簽協議

http://www.CRNTT.com   2013-01-31 08:43:24  


 
  楊毅的這個回答,是“標準答案”。雖然是在政治上“正確”,但由於沒有具體內容,仍仍然難以使到台灣方面消除疑慮。實際上,從法治的角度上看,不是一句口頭承諾就可以解決問題。儘管台灣地區的文物工作者大多懷有大中華意識(正因為如此,他們才願意投入與其十幾年寒窗苦讀所應得的報酬相比,收入相對不高,也較為枯燥的文物鑑定、修復、保護工作),要說他們不願借出文物到大陸展出是懷有甚麼政治目的,並不切合實際;只有大陸有一個法律形式的文件規範,對台灣文物作出“司法免扣押”的法律保證,才能放心。

  他們的擔心是不無道理的。就以分為兩截的《富春山居圖》為例,其中的藏於大陸浙江省博物館點的《剩山圖》部分,已於前年付運台北,與台北故宮博物院所藏《無用師卷》聯合展出,造成了轟動,也是兩岸文化交流的一大盛事,更折射出海峽兩岸之間的文脈如同血緣一樣,緊密相連,雖然曾經分離,但終能得以團聚。然而,台灣方面卻無法“還禮”,將《無用師卷》借給大陸,在浙江或北京進行《富春山居圖》的合璧展出。他們就是擔心“劉備借荊州,一借永不還”,以“原本就是屬於大陸的”為藉口,將之扣押下來。

  這確是一個大問題,因為台北故宮博物館所藏文物,大部份是來自祖國大陸。“九一八”事變爆發後,為避免北平故宮博物院的文物陷落日寇手中,國民政府制定了周密的文物搶運計劃,決定轉移故宮以及其他的北平文物至內地保存,輾轉歷經上海、南京、安順、峨嵋、樂山、重慶。抗戰勝利後,經長江三峽運回南京。一九四八年,國民黨知大勢已去,決定將國寶文物由上海以軍艦分三批運抵台灣基隆,共計一千六百八十箱,囊括了南遷文物的百分之二十二,而且多是遴選的精品國寶。一起運台的還有中央博物院籌備處文物八百五十二箱及其他單位文物。由於解放軍進展太快,沒法全帶走,其餘文物就留在了大陸。從此中華瑰寶被迫天各一方。 而被運往台灣的文物,後來就成為台北故宮博物院的主要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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