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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雁:“烏克蘭”還是“小俄羅斯”?

http://www.CRNTT.com   2014-03-23 09:45:07  


 
  儘管今天的烏克蘭是國際社會公認的主權國家,但是基於地緣政治利益的相關,俄羅斯力圖施加影響是可以理解的,只要影響的方式不太出格(例如不涉及對尤先科下毒這類事)人們也不必深責。但同樣,對另一方不也應該如此看嗎?此次西方社會對烏克蘭反對派的經濟支持在我們這裡被大加渲染,其實這種事在他們那裡本屬稀鬆平常,例如與當年他們對波蘭團結工會的支持力度相比,簡直不值一提。但是今天如果有人還把“波蘭人民的選擇”(這是我們官方的說法)看成西方“收買”的結果,那也太弱智了吧?而與另一方從俄國與烏克蘭現政府那裡得到的權力支持、行政資源的支持相比,又該怎麼說呢?

  如所周知,上述經濟支持基本都來自西方各種民間社團和基金會,即所謂政府與企業之外的“第三部門”,但是我們的傳媒強調這些基金會有國家(議會或政府)的財政撥款支持,因此等於西方官方干預烏克蘭大選。其實研究過第三部門的人都知道,第三部門的性質雖然是以民間資源辦公益為方向,但由於其公益職能擴張導致資源不足,國家財政支援一般都必不可少而且有比重漸大的趨勢。相對來說奉行自由市場的美國算是最少的,這種支援占第三部門財政資源總量的2/3,而民間資源(捐助與義工)為1/3。奉行福利國家的歐洲尤其是北歐就更多,國家財政資源往往要占90%。同時,自從當代西方出現“福利國家危機”後,那裡也出現一種趨勢,即由國家直接投資辦公益的福利國家政策,轉變為由民間第三部門辦公益而國家給予資助。國內的環保、扶貧、弱勢群體援助和其他公共服務是如此,第三部門的跨國活動也是如此。就連中國的香港,這次印度洋海嘯救災活動中特區政府也撥款1400萬給宣明會、樂施會等NGO組織從事救災,這完全是國際NGO活動的慣例,難道這能證明樂施會這類組織代表香港官方?在法治國家,第三部門的民間性和獨立性是法律確定的,並不會因受政府資助就聽命於、隸屬於官方。這和一些國家“民間”組織徒有其名,官方一毛不拔卻可以對第三部門實行嚴格控制形成鮮明對比,也是後者所不易理解的。

  當然,外界影響總是有弊病的,即使影響的方式比較文明、弊病較小,指出其弊也是應該的。但是究竟利弊幾何,恐怕最終也還是只有烏克蘭人自己有資格判斷。我們不是常說:“尊重××人民的選擇”嗎?這其中也包括他們接受不接受以及接受誰的“影響”這種選擇吧?

  當初蘇聯的解體、烏克蘭的獨立並不是美國煽動的。相反,儘管當時美國基於其價值觀支持“民主化”,但並不支持“烏獨”,因為基於自身利益,美國害怕蘇聯解體導致核武器失控,所以即便它可以對波羅的海無核小國的脫離蘇聯幸災樂禍,也不願看到部署著大量核武器的烏克蘭自行其是,而樂見戈爾巴喬夫控制局勢繼續領導“民主的蘇聯”。直到1991年8月烏克蘭宣布獨立前夕,當時的美國總統老布什還對烏獨的主張“嗤之以鼻”,他借訪烏之機在基輔的烏克蘭議會演說時,教訓烏克蘭人“‘獨立’與‘民主自由’不是一回事”,警告烏克蘭人不要搞“自取滅亡的民族主義”。當時烏克蘭的人心無疑比今天更浪漫更“親美”,但是老布什親自出馬的“影響”也未能阻止他們走向獨立。13年後歷經坎坷的烏克蘭人決沒有當年那樣浪漫天真,要說他們反而會不辨黑白地盲目接受西方“影響”,未免過於小看烏克蘭人民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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