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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能不能得魯迅文學獎?

http://www.CRNTT.com   2014-06-04 12:20:10  


魯迅
  中評社北京6月4日訊/近日,湖北省作協主席、作家方方曝光詩人柳忠秧賄選魯迅文學獎,柳忠秧連同其詩作成為熱點,魯迅文學獎也再次被人討論。時評人羽戈認為,魯迅本人如果參評“魯獎”,從體裁、評選標準、指導思想等各個方面,都注定無法獲獎。魯迅與魯迅文學獎原本風馬牛不相及,後者只是假借了前者之名,其實質卻與前者無關,甚至構成了對前者思想的背叛和侮辱。

  之前說過了柳忠秧,再來說說魯迅文學獎。

  方方與柳忠秧之爭,雖烏煙瘴氣,卻有一點十分明晰:他們都無比看重魯迅文學獎的光環。柳詩人煞費苦心,企圖獲獎;已經獲獎的方方,則竭力捍衛該獎的榮耀與純潔。從對魯迅文學獎的追逐與維護而言,這針鋒相對、激戰正酣的二人其實是同志,他們口中所唱,都是一曲忠誠的贊歌。

  然而,爭議僅僅在於柳詩人的詩歌麼,這等作品,在遴選階段,竟得全票,柳詩人運作有功,只是蒼蠅不叮無縫的蛋,魯迅文學獎的評選機制,如對評委的選擇,難道沒有問題?該獎本身,難道不是飽受質疑?

  不妨設問,假如魯迅先生活到今天,能否獲得以其命名的文學獎呢?

  魯迅文學獎依體裁分作七種:中篇小說、短篇小說、報告文學、詩歌、散文雜文、文學理論評論、文學翻譯。其中如中篇小說、報告文學,魯迅平生並未涉獵;詩歌、文學理論評論、文學翻譯,魯迅皆有所成就,卻非其所長(相對而言);他的強項,一是雜文,二是短篇小說。據規定,雜文作品,須以出版的雜文集參評,如此,問題就來了,魯迅的雜文,現在未必能出版。因此,他要獲得魯迅文學獎,恐怕只能指望短篇小說。

  魯迅文學獎的評選標準共計三條,第三條“重視作品的社會影響力”,對魯迅而言應該不是問題。第二條“重視作品的藝術品位……尤其鼓勵那些具有中國作風和中國氣派,為人民群眾所喜聞樂見的富有藝術感染力的作品”,則是魯迅難以逾越的門檻,如今,學生“一怕文言文,二怕寫作文,三怕周樹人”,教科書編寫者更是以祛除魯迅的蹤跡為己任,他們作為“人民群眾”之代表,足以拒魯迅於獎項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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