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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子母親李靜芝:不嚴懲買方拐賣就會一直存在

http://www.CRNTT.com   2014-10-13 10:51:11  


 
拐賣孩子成本低 呼籲嚴懲買方市場 

  問:這些孩子從養父母回到親生父母身邊後,他們的養父母會承擔刑事責任嗎? 

  李靜芝:目前還沒有。所以現在就是一邊打拐,抓打拐,一邊還繼續有人在偷孩子買孩子。 

  我們丟失孩子的家長一直在強烈呼籲對買方市場的嚴懲。很簡單的道理,沒有買賣就沒有拐賣。他們不買了,這些人偷孩子賣給誰呢?只有從源頭上來制止,打擊拐賣的力度才會強大。到現在還有丟孩子的,有搶孩子的,偷孩子的。犯罪成本很低,他偷一個孩子賺的錢勝過於他打幾年的工, 而對買孩子的人也沒有用法律的手段去制裁。 

  問:丟失孩子的群體有沒有聯繫人大代表或者政協委員來呼籲一下? 

  李靜芝:也有,前些年濮存昕遞交了一些打拐方面的建議,呼籲法律嚴懲買賣孩子方,對買賣孩子的戶口申報等問題都有建議。但重視程度還不是太高,這麼多年相應的措施和法律還是沒有建立起來,進程很慢,二十六年來進程很慢。 

  問:據您了解到的情況,這些人買完孩子後,孩子的戶口怎麼解決? 

  李靜芝:孩子的戶口很容易解決。舉個案例,今年河北邯鄲的一個孩子找我做DNA,養父母的爺爺奶奶想給養父母買一個男孩,所以他從小一直跟著爺爺奶奶一起生活,他的戶口是怎麼上的呢?他和他的養父母關係在戶口上顯示的是兄弟關係。 

  要在城里上戶口,一定要出生證,但在農村真的比較容易,不需要出生證,僅憑一個村長、村委會寫的一個證明就輕而易舉給孩子上了戶口。收養證明就能上戶口。 

  對於很多被拐賣的孩子上完這個戶口後,養父母就沒有任何的壓力了。 

  在城市里管的還是比較嚴,必須要有出生證才能上戶口。 

  尤其從2009年公安部門對打拐方面採取了相應的措施,要求必須在孩子出生三個月之內辦戶口,如果過了這個時效再去辦,除了需要一些文件外,還要做一個DNA,確定父母和孩子是不是血緣關係。 

  我覺得如果這個措施能堅持實行的話,對於被拐賣的孩子來說,找回來會比較容易。 

  所以不是說咱們不能做打拐的其他輔助工作,特別是在上戶口方面。 

希望兒子佳佳快點回來  

  問:您現在最想對兒子說的話是什麼? 

  李靜芝:我心里一直有個願望,希望我的兒子快快地走出來,來找我,就像我剛說的,我已經找了26年,再過一個26年我就七八十歲了,但我的媽媽不可能再陪我走26 年,我希望我的兒子能早點回來,讓我的母親能見到孫子,因為我媽媽今年94歲了,在她思路清楚的時候她還囑咐我要上電視找兒子。 

  我想讓我的佳佳快點回來,越快越好。我不知道這一天什麼時候能來臨,但是我真的希望佳佳能勇敢地向家向媽媽的方向奔跑過來。 

  我想告訴佳佳: 也許你有孩子了,也許你有家了,我可能改變不了你現在的生活,但是讓我們彼此知道對方在哪兒就行。 

  原標題:尋子母親李靜芝:不嚴懲買方 拐賣現象就會一直存在  來源:網易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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