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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平等是養老保險並軌關鍵 | |
http://www.CRNTT.com 2014-12-29 12:00:08 |
每日經濟新聞發表財經評論人譚浩俊文章表示,此次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個統一、五個同步。一個統一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統一,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五個同步包括:機關與事業單位同步改革、職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步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待遇調整機制與計發辦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國範圍同步實施。 文章認為,從改革基本思路的表述來看,無論是一個統一還是五個同步,目標都是一個,那就是如何實現權利上的平等。那麼,權利平等也就成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關鍵。權利平等問題解決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也就到位了。 事實也是如此,養老保險制度為社會所詬病,最根本的問題也就是權利上的不平等。這種不平等,不僅表現在制度設計上,也表現在實際操作上,不僅表現在養老保險基金發放的待遇上,也表現在不同行業人員的社會地位上。不繳養老保險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以及繳納基數較高的事業單位人員,無論從待遇還是地位來看,都遠高於企業人員。特別是中小企業,這方面的差距更大。即便是企業與企業之間,也因為所有制性質的不同,存在巨大差距,產生極大的心理落差。 針對如何改革養老保險制度的問題,各種爭論也很多。比較一致的觀點就是讓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並軌。但在如何並軌問題上,也存在很大爭議。有的認為,應當將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基金發放標準向企業靠攏,有的則認為應當將企業的養老保險基金發放標準與機關事業單位拉平。爭議的結果,哪方也說服不了對方。 這樣的爭議都是就待遇論待遇,就發放標準論發放標準。實際上,對養老保險制度來說,把標準定得多高,也不可能找到一個令所有人滿意的答案。真正的答案,在於能否建立一個能夠讓不同群體的人都感到權利平等的制度,讓每個拿到養老金的人,都不認為自己比別人的低,或者說別人比自己的高。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制定出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合理的養老保險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制定能夠為絕大多數人所接受的遊戲規則。而權利平等是這些制度、規則制定和設計的基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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