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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百萬億資產,國企反腐如何走出“新路”?

http://www.CRNTT.com   2015-05-25 14:05:01  


 
  和政府官員的“原始交易”不同,國企負責人的交易更加“高級”,其交易標的是國有資產,并利用了專業性更高的財務、法律工具。而交易對手顯然是屬於真正的權貴階層,否則斷然沒有能力讓在行業內一言九鼎的國企老總甘為所用。“交易型腐敗”主要形式是賤賣國有資產和國資出錢高價收購爛資產兩種形式。在華潤原董事長宋林一案中,媒體曝光稱,華潤旗下公司高價收購的煤礦有一處竟然在放羊。顯然,這背後無法排除會有“大老虎”的可能。

  更多的“交易型腐敗”則蘊藏在國企資產大擴張的熱潮之中,有的正在發酵,有的尚未暴露。以被調查的中國聯通網絡分公司網絡建設部原總經理張智江為例,其落馬前曾主導聯通3G及4G網絡的相關建設。尤其是其接任網絡建設部總經理後,聯通總共建設23.9萬個3G基站。據估算,2013年其3G網絡建設的總投資就達到244.4億元,而這些投資中,是否有著“交易型”的腐敗,外界猜測紛紛。

  一方面是“交易型腐敗”的大行其道,另一方面則是內部監督的嚴重缺失。中國國企的監督制度長期存在著缺陷,并且越來越和國企的發展相脫節。

  國企大改革之後,在央企群體的“頂層設計”中,財政部負責代表國家對央企出資,而監管的主要責任則是國資委。但在實際操作中,正部級的國資委要管副部級的國企必然力所不逮。實際上,諸如中信集團和分拆前的國家電力公司等央企,甚至一度是正部級企業,除了中央以外,誰能監管這些巨無霸?目前,一些國企內部的“監管機構”主要有紀委和監事會,但這兩個機構時常分工不明,更重要的是常常形同虛設。

  某種程度上講,部分國企的內部監督甚至不如地方政府。在地方,市委書記很難直接任命紀委書記,在重大問題上,紀委書記可以“叫板”市委書記。但在國企則不同,很多國企紀委負責人基本上是內部任命,國企黨委書記或董事長高度集權,可以直接任命紀委書記。在這種情況下,根本無法起到內部監督的效果。於是,業內流傳著國企紀委書記只管“喝茶看報”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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