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評論文章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馬恩國語中評:人大釋法快準狠 寸步不讓

http://www.CRNTT.com   2016-11-05 00:25:26  


  中評社香港11月5日電(記者 黃博寧)中華司法研究會理事、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馬恩國大律師就全國人大釋法一事接受中評社採訪表示,以習近平總書記為首的核心領導人,在國家主權、安全和國土完整的底線上寸步不讓,這次釋法也是“快、準、狠”,斬釘截鐵。他認為釋法內容會十分具體,把前文後理寫清楚,不只是教條式的摘要或口號,除非是不經意的口誤,否則只得一次宣誓機會。因此,劉小麗和姚松炎都會因為此釋法而被拒諸門外。

  中評社:如何評價本次釋法?

  馬恩國:本次釋法是人大第五次釋法,和吳嘉玲案釋法一樣,備受爭議。不過吳嘉玲案是終審法院已作出裁決後才釋法,這次是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但並未判決前,人大常委會就作出釋法。相對來說,法院未作出判決前的釋法對香港的司法衝擊較少。如果等到判決後釋法,更正法院判決,對司法衝擊會較大。所以,現在相對是比較好的時機。

  政治上,這次釋法的意義很大。以習近平總書記為首的核心領導人,已經對香港事務採取硬路線,在國家主權、安全和國土完整的底線上寸步不讓。相應,這次釋法也是“快、準、狠”,毫不猶豫,斬釘截鐵。

  中評社:您預計會以什麼形式發出?是不是會特別具體,比如規定宣誓的時長、語氣、次數等等。

  馬恩國:估計這次釋法的內容會十分具體而且涵蓋面很廣。經過莊豐源案以後,終審法院對人大釋法採取盡量迴避的態度。如果全國人大的釋法沒有完全涵蓋案件和條文的內容,法院會認為釋法只具有參考性,並無約束性。所以,若要法院完全接受釋法的約束性,必須把前文後理寫清楚,不能只是教條式的摘要或口號。

  估計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第104條時會提出,除非是不經意的口誤,否則只得一次宣誓機會。梁游兩人並非不經意口誤,第一次宣誓機會又已經被行使,所以再無第二次宣誓機會。

  中評社:是否也會影響第一次宣誓同樣不獲得通過的劉小麗、姚松炎、黃定光?

  馬恩國:劉小麗和姚松炎都會因為此釋法而被拒諸門外。黃定光的宣誓因為是不經意的口誤所以合法。
 


【 第1頁 第2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