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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大咖講書:田飛龍論香港之變

http://www.CRNTT.com   2021-08-17 00:02:16  


 
  一個憲制秩序在運行過程當中,有的時候靠它常規的規則和程序解決不了問題,這個時候就需要領導一場憲法改革的機構與人民之間互動來創制新的憲法規範,來解決危機問題。當這一切繁花落盡、塵埃落定的時候,沉澱下來的新規範,和原來的規範加在一起,就構成了一個新的憲法時刻。所以處於憲法時刻的人和處於常規法治狀態的人是不一樣的,常規法治狀態的人在規則和程序上只要守法就行了。在憲法時刻的人不僅要考慮守法,還要在原則意義上來回應重大問題,來創制新的規範以克服危機。因為從根本上來講,憲法並不是為了遵守而制定,憲法是為了人民幸福和危機應對、為了保衛整體共同體的存續而制定。如果憲法規範和程序已經不合時宜了,一定就要根據人民的根本利益做相應的修正。香港新秩序不只是所謂的新憲制秩序,它是以憲制秩序的結構調整為基礎和抓手,深入“一國兩制”的制度體系的方方面面,以及愛國者治港的社會政治基礎進行補課式的制度建設與社會改良,從而締造“一國兩制”下半場牢固的制度基礎和文化基礎。

  這是《香港新秩序》的完整目錄。相比《抗命歧途》,《香港新秩序》其實會給人更多的希望,因為《抗命歧途》裡面更多還透露出一種深深的焦慮,甚至有點絕望的意味,是對一場破壞性社會運動的內在分析。從裡面雖然看到了一些改變、改良的光亮,但是還不夠清晰,不夠完整。《香港新秩序》是把這樣一種改良、改變的光亮較為清晰完整地展現出來了。所以裡面有講到作為中期時刻的2020,講到“一國兩制”的時代分叉,講到對《基本法》制定30年的檢討——《基本法》客觀來講有創造性,也有局限性——講到國家安全的法理基礎,講到香港民主和英美民主共同的蛻變,講到國家新的治港制度規劃,後面附了兩篇長篇的訪談,講繼續講基本法30周年的反思和“一國兩制”50年不變的問題。所以兩本書結合起來,我覺得是能夠把修例風波帶來的陰鬱的心情和陰鬱的思考表達出來,也能對光明的前景有理性的解釋。當然我本身是不陰鬱的,我其實對中央還有對香港社會走出亂局是有信心的,但是我作為一個客觀理性的社會科學研究者,我必須把能夠為大眾所共情的那種陰鬱、那種焦慮以及思考的困頓展現出來。要讓一般人看了之後能有觸動,引起思考和行動,這本書才是成功的。《香港新秩序》就是把我在《抗命歧途》當中隱隱約約的那種信心、那種光亮放大了,並且借助國家重大的立法行動,還有香港社會相應的調整,把它具體化和系統化,這樣的話就能把“一國兩制”的下半場引向一個光明的前景。如同是山重水複疑無路之後,柳暗花明又一村。所以《抗命歧途》有點山重水複的味道,而《香港新秩序》就有一種柳暗花明之境。

  《香港新秩序》聚焦的是香港民主秩序的重構。目前三場重大選舉正在緊鑼密鼓地按照新選制開展。我在近期的文章當中多次向香港社會發出邀請和呼籲,新的制度是國家非常理性負責地為香港打造的制度,是周全的多方面的考慮了民主發展、國家安全、愛國者治港,還有香港繁榮穩定的種種的基本價值,所以新的制度一定要珍惜。市民們要用自己理性的、負責任的一票,要用積極主動的參選的行為來表達對新制度的認可,表達對新制度所針對的黑暴式的、顔色革命式的民粹化激進運動的反對。市民只有表現出非常強烈地擁護支持新制度的意願和行動,新制度的社會根基才會牢固,它內部所儲存的理性的、民主的、指向賢能政治的、回應解決香港社會深層次問題的功能才會釋放出來。制度雖然由國家制定,但是制度都是大家的,也為大家所服務的。大家如果不去珍惜它,不去參與它,不去支持和擁護它,這個制度就很難發揮其預期的功能。這樣一種新秩序就意味著美國的戰略意圖及對香港的干預路線遭到了嚴重的挫敗。所以應對我們的國安法而來的是美國對《香港政策法》的修訂,制定《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以及《香港自治法案》,並且依據根本不具有正當合法性的國內法,用長臂管轄的方法來對香港和中國進行制裁,這是西方條件反射式的非法干預行為。對於這種干預主義的法理的不正當性,我們歷來有一些批駁,但它的根源其實是一種法律東方主義,認定西方的法律才是文明和進步的,而中國的法律是野蠻和落後的,所以不能用中國的法律來管理香港,因為香港被認為是西方法律文明下的產物。這隱隱還帶有了一點以前租界法律或者治外法權的味道。21世紀了,西方仍然在法律上歧視中國的法律,其實已經換了時空,換了時代了。如今,香港國安法的保護性功能逐漸地展現出來,也使得香港每一個市民在恢復了自由安寧生活之後,有一個非常強有力的理據,能夠拒絕那些黑暴分子甚至是家庭裡面的那些走上街頭的年輕人的煽動蠱惑。

  我曾經有一些調研,了解到黑暴在修例風波當中鼓動那些青年人去家裡面動員自己的爸爸媽媽爺爺奶奶一起走上街頭,將“時代革命”擴展波及“家庭革命”,意思就是:你不是更愛我們嗎,更愛我們就一起和我們走上街頭,幫我們改變命運吧;然後擺出那麼多理由,說只有一人一票,只有完全自治才能為他們下一代的利益負責,也才有未來。結果他們的爺爺奶奶父母就被說服了,無言以對,於是被子女們動員到街頭參加了時代革命,站到了法治和中央的對立面。有了《國安法》之後,其實它會有一個強大的文本在那個地方,還有它背後的法理和理據在那個地方。如果再有子女來蠱惑父母,父母平時忙於工作,也不怎麼研究問題,也不怎麼了解社會運動,父母就可以拿《國安法》直接和子女一條一條讀,進行反向教育。我相信在《國安法》實施的一年裡面已經發生過很多類似的家庭再教育故事,有很多家庭又恢復了團結,回到了“一國兩制”,回到了法治,一些在黑暴邊緣的青年人開始返回來。這是《國安法》的一個重要的社會教育功能。所以《國安法》實施一周年的效果,不能僅僅從法院判了幾個案子來看,這種視角太狹隘,《國安法》的社會教育的意義和效益每天都在體現和波及,這很重要。香港民主的新秩序是“一國兩制”完整意涵與法理的一個典型的展台,國家權威更加充實化,中央管治權和高度自治權更加有機地結合,愛國者治港成為香港民主新秩序的根本原則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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