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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新語中評:國際調解院多方面助推香港發展

http://www.CRNTT.com   2022-11-06 00:04:16  


香港執業大律師、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員及上海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員周立新(受訪者供圖)
  中評社香港11月6日電(記者 盧哲)近日,外交部與香港特區政府簽署了《關於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的安排》,明確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落地香港特區的具體事宜。香港執業大律師、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員及上海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員周立新對中評社記者表示,對中國國家發展大局而言,內部與外部安寧,是公私營部門全力專注精力資源、長期建設國家的先決條件。爭端若能解決於初起之時,肯定更有利國家長遠發展。對香港而言,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落地香港,有助大力推動香港調解的發展,訓練更多優秀的專業調解人才,達致多方共贏,對香港成為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中心的推動作用不言而喻。

  據悉,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是中方根據《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聯合聲明》(《聯合聲明》)設立,負責就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國際公約等事項組織開展政府間談判。

  周立新解析指出,調解主要是把相關爭議通過一個中立的調解員,透過溝通、協調、來尋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爭議的方案。

  他具體舉例指,至於調解的法律定義與步驟,根據香港法律第 620 章 《調解條例》:“調解是由一個或多於一個分節構成的有組織程式,在該等分節中,一名或多於一名不偏不倚的個人在不對某項爭議或其任何部分作出判決的情況下,協助爭議各方作出下述任何或所有事宜——
  (a)找出爭議點;
  (b)探求和擬訂解決方案;
  (c)互相溝通;
  (d)就解決爭議的全部或部分,達成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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