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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兩岸三農交流合作變遷與效應

http://www.CRNTT.com   2023-09-09 00:02:03  


 
  (一)兩岸農業交流與合作起步階段(1979—1996)

  大陸在改革開放後,在1979年《告台灣同胞書》明確將“解放台灣”轉向“和平統一”政策的感召下,一些零星的台灣民眾經由第三地如美國和港澳等進入祖國大陸。1985年,福建成立第一家台資農企——浦台水產開發有限公司。1987年,蔣經國開放台灣民眾到大陸探親後,在諾貝爾獎得主李政道牽線下,時任農業部何康部長與其曾任台灣地區“農業復興委員會”主委的兄長李崇道及香港漁農處處長黃成達多方籌措,於1988年11月28日-12月3日在香港舉行了首次“海峽兩岸及香港農業技術研討會”,打開了交流大門。

  在“九二共識”框架下,兩岸農業交流持續推進。1992年,中國農學會盧良恕名譽會長隨大陸傑出科學家團赴台,開啟了兩岸農業雙向交流序幕。在中國農業交流協會組織協調下,台灣農機具首次來京參展“首屆中國農業博覽會”,開啟台農企參展常態化形式。1993年5月,時任農業部劉江部長在京會見台灣農業界王友釗一行;6月,應台“亞農中心”邀請,中國農業交流協會相重揚會長率團訪台,首次實現兩岸農業界高層雙向交流。1995年7月,台灣改組“亞農中心”成立“財團法人農村發展基金會”,與大陸的中國農業交流協會建立起穩定的交流溝通渠道,1996年商定由福建閩台經濟文化交流促進會承辦首批兩岸合作項目“永春蘆柑生產技術綜合改進計劃”和“漳州香蕉綜合技術和運銷改進計劃”①。這個階段,具有改革開放前沿和比鄰港澳台優勢的廣東省,成為台商最早自發投資的熱土,一批經營花卉苗木的台農和台商落戶了廣州、佛山順德陳村等地,也有一些水產養殖業者到了茂名、珠海、湛江等地發展,其他省市也有零星台農回鄉發展,都獲得當地優惠政策支持。

  (二)兩岸農業交流與合作平台初建階段(1997-2008)

  因應兩岸基層農業交流與合作之需,1997年6月,國台辦、外經貿部、農業部批准在福建福州、漳州設立“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此後海南、廣東、山東、黑龍江、陝西、廣西、上海、江蘇等地相繼設立試驗區,發揮了示範引領作用。

  2001年,經國務院同意、民政部批准,在1980年代“中國農業交流協會”基礎上專設“海峽兩岸農業交流協會”,由農業部主管,與台灣地區農業主管部門、各級農會、農業專業合作社及其它多個農業組織和社團建立了穩定高效的溝通和磋商機制,在兩岸農業人員交往、信息交流、產業合作、突發事件處理方面發揮積極作用。自2003年11月農業部在京主辦首屆“中國國際農產品交易會”開始就專設“台灣展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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