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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武率團訪台劍指兩岸文化交流協議談判

http://www.CRNTT.com   2010-09-03 08:26:48  


 
  兩岸文化協議,顧名思義當然是以促進兩岸文化交流為主。但由於開放與管理是一對相輔相成的辯證關係,故相信也將包含了管理的內容。尤其是對文化範疇的知識產權保護的問題,就迫在眉睫。在早期,是台灣出版業和音像業未經授權自行翻版大陸的圖書和音像作品。在當時台灣“新聞局”對台灣業者管卡甚嚴,連正版大陸圖書進口也加以嚴禁的情況下,雖然這不合國際規例,但倒也在客觀上起到了向台灣民眾紹介大陸文化事業及其作品的作用。但在現在,卻反過來是大陸的文化產業界往往未經授權就模仿、偽冒台灣的原創產品、對台灣業者的權益造成了一定的損害。因此,相信在兩岸文化協議的談判中,台灣方面將保護智慧產權列為重點。

  另外,由於在“ECFA”協商過程中,大陸為了成全馬英九,幾乎採“台灣要甚麼就給甚麼”的態度,充分“讓利”,使台灣方面嘗到了甜頭,故在兩岸文化協議商談中,有可能也要求“讓利”。而且,除了是要求對台灣文化產業製品出口大陸給予減免稅項優惠之外,也可能還包括向台灣文化產業界到大陸投資,從開放項目的面到量,都給予“讓利”。尤其是出版業、媒體、廣告等涉及意識形態的領域,也希望能開放給台灣業界到大陸投資。這對目前對意識形態領域還抓得很嚴的大陸方面來說,是一個考驗。

  值得注意的是,曾為包括“澳門歷史城區”在內的大陸三十多個“世界文化遺產”申遺作出重要貢獻的大陸國務院國家文物局長兼中華文物交流協會會長單霽翔,也是這個訪問團的成員。而台灣方面尤其是“文建會”,對台灣也能“申遺”充滿著期盼和焦急的心情,已經整理出十多個項目。但囿於台灣不是聯合國會員,不能申請,只能由大陸提出。而其中的金門景觀,就可與廈門的炮戰遺跡合作,以“廈門和平公園”的名義“申遺”。倘能成功,其所能起到的遏制“文化台獨”,促進兩岸的中華文化的融合的作用,相信就將會更大。不知盛治仁在與單霽翔會面時,會否談到這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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