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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台灣問題 如何由“勢”而觀

http://www.CRNTT.com   2022-08-29 00:08:29  


 
  (一)宏觀之勢:東昇西降論

  宏觀之勢,即闡釋“中美台”三方的互動中,中美彼此相對權力的消長之機理。權力(Power)在學理上,指涉位於某一關係中,權力主體對於權力客體的強制性支配力,由以構成一種不平衡的支配關係所在。權力作為一種支配力或支配關係,一則在於支配能力本身,即我有這個行使權力的能力或潛力在,二則在於支配作用的關係,即我須將這個能力或潛力朝某一對象行使出去,才能成全一種支配力或支配關係,來詮釋權力本身。因此存在兩種權力,第一種權力(Power1),指涉權力能力本身,或者實力、資源;第二種權力(Power2)指涉權力的行使情况,是關切權力能力本身的變現與實現程度,或者可以視為一種發揮出的影響力。

  公式一:Power1=f(Technology)*Concentration

  定義如下:作為一種權力的能力,其總量與包含技術水平(Technology)的函數,以及社會制度的集中程度(Concentration)成正相關關係。對於一個國家構成能力的權力,在於該國對於社會內部資源的汲取與吸收能力的大小。權力主體是政府,政府的汲取能力是通過再分配機制進行的,後者建立在社會的經濟汲取能力之上。因此,汲取與吸收的能力一來是社會本身的經濟汲取能力,與技術水平相關;二來是政府本身的政治汲取能力,與政府制度的集中度相關。前者關乎政府可資汲取的經濟資源總量,後者牽涉政府機器本身汲取能力的效率水平。當兩個社會存在技術代差時,技術水平的函數放大效應使得制度結構的集中度差異變得無關緊要,鬆散的現代國家能夠在競争中勝過集中的古典國家;但當不存在技術代差或技術相差不大時,政府制度結構的集中程度,構成權力能力因素的關鍵指標所在,關乎權力能力的總量水平。因而,當中美之間的技術鴻溝日益縮小時,於政府具有的權力能力相比,中國政府的集中程度在效率上高於美國的聯邦制政府,這帶來兩國權力能力可能的消長趨勢。

  公式二:Power2=f(Power1)/Distance

  定義如下:作為一種影響結果(Influence)的權力,其總量與包含權力能力(Power1)的函數成正相關關係,且與權力主體與權力客體的空間距離(Distance)成負相關關係。作為一種影響力的權力,指涉權力的行使情况,關切權力能力本身的變現與實現程度。其首先主要取決於所擁有的的權力能力總量,後者構成影響力本身的上限所在,標誌著影響力本身具備的潛力水平;其次,權力的行使、影響力的變現,遵循力的普遍法則:“衰减原理”,即力量的發揮,與發力點與受力點的距離成負相關,力的耗散沿著距離的延展而逐步增加。反映到台灣問題的“大三角關係”,中美之間的權力能力總量的消長是影響力比較的首要因素,其次則是關乎陸台與美台之間的距離效應:該距離會放大大陸本身的權力能力,縮狹美方可發揮的權力能力。在前幾次台海危機時,中美之間的權力能力差距經由距離的倍减效應,使得權力能力本身的差距得以“鈍化”,維持了微妙的權力平衡局面。而當中國的權力能力總量(Power1)接近美方時,“衰减原理”使得就構成影響力的權力而言(Power2),中美之間在西太地區的權力地位與格局將發生深刻的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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