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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法正式施行
http://www.CRNTT.com   2021-04-15 17:09:42


  中評社北京4月15日電/據新華社報道,生物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2021年4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正式施行,恰逢第六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更賦予了這部法律施行以特殊的意義。

  去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審議通過了生物安全法。這部生物安全領域基礎性、綜合性、系統性、統領性法律的頒布施行,標誌著我國生物安全進入依法治理的新階段。

  生物安全法如何構建起生物安全風險防控的“四梁八柱”?怎樣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從統籌發展和安全的戰略高度,全面有效實施生物安全法?相關部門負責人、業內專家學者進行了詳盡解析。

  里程碑:構建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四梁八柱”

  生物安全法共10章88條,聚焦生物安全領域主要風險,完善風險防控體制機制,全面規範生物安全相關活動。

  “生物安全屬於非傳統安全,包括新發突發傳染病、新型生物技術誤用和謬用、實驗室生物安全、國家重要遺傳資源和基因數據流失等。”中國疾控中心生物安全首席科學家武桂珍介紹,當前生物安全重要性和緊迫性顯著上升,因此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全面貫徹生物安全法意義重大。

  生物安全法明確了中央國家安全領導機構職責,明確國家生物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的組成、職責和運行機制,壓實地方生物安全工作責任,要求建立省級生物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同時還規定了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協助職責。

  “生物安全法全面總結生物安全風險防控的經驗做法,針對存在的短板弱項,特別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暴露出來的問題,確立了11項基本制度,構建起生物安全風險防控的‘四梁八柱’。”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叢斌表示。

  “這部法律的正式施行,為我國防範生物安全風險和提高生物安全治理能力提供了堅實的法律支撐,為實現生物安全風險的‘全鏈條’防控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依據,是我國生物安全法律規制的重要里程碑。”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所長秦天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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