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6日電/城鄉關係本質上是一種相互依存關係,但在不同時空條件和社會發展階段,城鄉關係呈現出的形態特徵不同,從而決定了處理二者關係的內容和方式也會有所不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把推進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有機結合起來,促進各類要素雙向流動,推動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建設,形成城鄉融合發展新格局。統籌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這是順應中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新時代要求和城鄉發展規律,在更寬領域、更深層次、更高水平推動城鄉融合發展的戰略舉措,是在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加快破除城鄉二元結構作出的全局性安排。
認識二者內在統一性
經濟日報發表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產業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塗聖偉文章表示,處理好城鄉關係在中國現代化進程中始終具有全局性影響。中國現代化建設的推進過程,也是城鄉關係調整和重塑的過程,帶來了整個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文明進步。
過去數十年來,中國城鎮化進程超過了世界發展史上任何時代任何國家,然而,我們過去長期走過的城鎮化道路,是一條速度型、規模擴張型的城鎮化道路,是一個農村人口大量向城市轉移、農村資源要素大規模向城市流動進而實現城市規模不斷擴張的過程。這種粗放建設、大規模空間擴張的城鎮化模式,建立在城鄉公共資源配置不均衡、要素交換不平等、利益分配不合理的基礎上,因而必然與鄉村發展存在內在衝突,造成的結果是農業農村發展活力和動力不足。城鄉這種競爭的、互斥的關係顯然是難以持續的。
新型城鎮化不同於傳統城鎮化,是以人為本的城鎮化,具有集約化、包容性特徵;同樣,鄉村全面振興則是鄉村整體功能的塑造提升。新型城鎮化與鄉村全面振興具有理念統一性、目標互促性和過程互動性。一方面,新型城鎮化為解決“三農”問題提供了重要途徑。在超小規模經營、資源緊約束條件下推進農業現代化,提升鄉村建設水平,促進農民工資性收入增長,都需要發揮新型城鎮化有效轉移農業人口、吸納就業、輻射鄉村的作用。另一方面,保持經濟社會穩定運行,提高城鎮化質量,需要深化農村綜合配套改革,充分發揮鄉村作為消費市場和要素市場的重要作用。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把推進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有機結合起來。“有機結合”是城鄉關係在更寬領域、更深層次的統籌。統籌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既不同於過去的統籌城鄉發展,也不同於城鄉發展一體化,三者儘管在目標取向上有共同之處,但在基本內涵、核心要義上卻有所不同。統籌城鄉發展和城鄉發展一體化都強調通過調整城鄉二元結構下的制度和政策,來強化城鄉之間的聯繫,解決“城市有、農村沒有”或城鄉資源配置不均等問題。統籌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更加強調尊重城鄉功能差異和彰顯各自特色,促進城鄉之間構建起共生關係或者發展共同體,進而推動城鄉關係在生產力更高水平上實現新提升。
從三個維度把握目標導向
文章分析,統籌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是基於城鄉人口結構、經濟結構、社會結構整體性變遷,對城鄉空間布局、公共資源配置、產業發展、社會治理等進行系統構建的過程,可以從三個維度來把握其目標導向。
實現城鄉人口的雙向流動與社會融合。人的自由全面發展是現代化的最終目標,也是城鄉關係發展的指向和歸宿。統籌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實質上是在統籌城鄉之間人口的有序流動、均衡分布和融合發展。過去,大量農業人口向城市轉移,但很難平等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也難以有效融入城市社會;同時,城市人才下鄉也面臨諸多困難,很難留在農村。因此,統籌好“人”的問題,對推進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都至為關鍵,也需要城鎮和鄉村雙向發力,讓能進城願進城的,更快更好融入城市;讓願意下鄉的,扎根農村、施展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