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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債被拒不該註冊制“背鍋”
http://www.CRNTT.com   2021-09-04 07:50:33


  中評社北京9月4日電/今年以來,滬深證券交易所終止公司債數量和金額遠超去年同期,市場上對此有些疑惑的聲音。有人認為,公司債發行已在去年改為註冊制,在紓解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背景下,按理說發行市場應該更紅火,而終止發行增多說明註冊制水土不服——這種觀點帶有極大片面性,既忽視了公司債一級市場發生的積極變化,又誤解了公司債發行實施註冊制的初衷。

  今年的公司債發行雖然終止的案例不少,但整體發行規模和數量均明顯超過往年,為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發揮了重要作用。萬得資訊統計顯示,截至8月31日,今年以來證券交易所發行的公司債數量達2660只,發行額2.28萬億元,兩個數據分別超過去年同期的2197只、2.05萬億元,公司債發行數量占全部債券發行數量比例、公司債面額占全部債券面額比例均明顯上升。

  這些發行市場的成績,與公司債發行制度改革息息相關。隨著去年年初新《證券法》的正式施行,降低公司債券公開發行實質條件的精神得到迅速落實,公司債發行由核准制改為註冊制,即申報材料由交易所審核後經證監會註冊發行。公司債發行市場帶來的變化顯而易見:發債周期縮短,發行環節簡化;明確和強化發行人和承銷機構信息披露責任,“看門人”的作用得到強化,發行人積極性明顯提升。

  彼時有部分市場人士甚至認為,公司債發行將“來者不拒”“照單全收”。但逾一年的實踐表明,公司債發行註冊制並非不顧國家投融資政策“來者不拒”,更不是交易所和中介機構完全不審核。近期被終止的項目多為房地產和城投領域的私募債,發行人多為低評級無擔保、債務負擔較重的地區城投或高杠杆房地產企業。

  從今年4月滬深交易所發布的相關指引中也能看到端倪:指引明確了公司債券審核對具有重點關注事項的發行人採取加強信息披露、限制募資用途用於償還存量公司債及限制申報規模等一項或多項措施。也就是說,即便是在註冊制下,那些發行人控股股東具有負面輿情、公司負債結構不合理、募集資金用途不規範的企業發債,被拒也是正常現象。

  公司債發行實施註冊制決不是“零門檻”“零把關”,公司債數量出現波動不該讓註冊制“背鍋”。在簡化環節的同時,交易所和中介機構要更多地肩負起債市“看門人”職責。從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月至8月債券發行規模來對比,今年公司債雖然終止發行的較多,但發行規模仍高於前兩年同期數據。公司債發行註冊制改革不但沒有影響市場擴容,反而起到了扶優劣汰、加速市場新陳代謝的重要作用,應該獲得更多投資者理解和點贊。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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