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3日電/據新華社報導,進入3月,一年一度的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已啟動,今年的辦理時間為3月1日至6月30日。
個稅匯算辦理都與誰相關?補稅或退稅具體是怎麼計算的?匯算辦理有啥新舉措?一起來看一下吧。
哪些人需要進行年度匯算?
年度匯算是指年度終了後,納稅人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並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的過程。
簡言之,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納稅人2023年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辦理匯算:已預繳稅額大於匯算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2023年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匯算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無需辦理匯算:包括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已預繳稅額與匯算應納稅額一致的;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
因適用所得項目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2023年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匯算。
這些稅收專項扣除別忘了申報
有些在2023年產生的稅前扣除,納稅人可在匯算期間填報或補充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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