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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四家惡性“騙補”新能源汽車企業被罰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2-21 12:43:30


  中評社北京12月21日電/繼9月份財政部將新能源汽車部分嚴重“騙補”的典型案例向社會公開曝光之後,12月2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在門戶網站公布了對蘇州金龍等企業的行政處罰決定,對4家企業給予“責令停止生產銷售問題車型、暫停新能源汽車推薦目錄申報資質、責令進行為期6個月整改”等處罰措施。

  據了解,此次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對涉及“有牌無車”、“有車缺電”、“標識不符”問題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陸續下達了處理處罰文書,其中對騙補情節最為嚴重的蘇州吉姆西給予“取消整車生產資質”的處罰。這是國家自實施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管理制度以來,第一家被取消生產資質的企業。

  除國家層面依法對涉事企業進行嚴肅處置外,地方政府根據核查結果隨後啟動了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的法律程序。江蘇省根據財政部檢查結果,進一步核查落實相關職能部門及工作人員責任,涉事人員移交檢察機關、公安部門和行政監察部門;對相關企業負責人及政府工作人員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法對涉嫌濫用職權的蘇州市公安交警支隊車管所相關人員執行逮捕,依法對涉嫌詐騙的蘇州吉姆西客車製造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楊水平等相關人員執行逮捕;對蘇州金龍相關人員分別給予免職、調離等處理。

  在對我國新能源汽車進行整頓的同時,工信部、財政部等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主管部門調整補貼政策,加強監督,進一步完善產業發展政策環境。針對專項核查中暴露出的部分車型補貼標準過高、企業過度依賴補貼政策、享受補貼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性能偏低、部分車輛實際使用率偏低等問題,財政部、工信部等四部委在徵求相關企業和第三方機構意見的基礎上,提出了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方案。

  一是在保持2016-2020年補貼政策總體穩定的前提下,適當調整客車和專用車補貼方法,提高技術門檻,鼓勵技術進步,設置中央和地方補貼上限,防止出現地方配套補貼標準過高現象。二是改進補貼資金撥付方式,從2016年起,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資金由事前撥付改為事後清算,加強對各地資金申請報告審核和推廣情況核查。三是結合產業發展和技術進步情況,適當提高推薦目錄車型要求,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充分發揮補貼政策扶優扶強的導向作用。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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