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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進我進 應對日本“國有”釣魚島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9-06 16:52:09  


 
  筆者認為,由海外華人發起、運作這些,對解開釣魚島之結最為有利,有利之處是:

  1.具有主權的國家政府將其領土租給外國商業團體不乏先例,完全符合國際法理。
 
  2.由美國公民組成的商業團體根據合法租約到釣魚島進行商業活動,日本人不能輕易動武,因為美國畢竟是日本的真正“主人”。

  3.符合和平解決釣魚島問題的大綱,有利世界和平,符合中美兩國利益,符合保護二戰成果、防止法西斯主義再次橫行世界的人類利益。

  4.在痛失亞洲經濟霸主的地位後,日本實際上不想與中國為敵,但日本極右翼勢力始終不能正視歷史、不能放棄復興軍國主義的野心。以上兩個主張是避免戰爭的主張,對日本來說利好長遠。因為和平,也是大多數日本人民的願望。

  5.海外華人的特殊身份,能夠影響其居住國甚至聯合國的政治傾向。

  三、台可用其獨特優勢在釣嶼出手 

  這裡不是要推托大陸的責任,大陸官方和民眾都沒有自己縮在後面讓台灣往前衝的意思,大陸的綜合實力決定了它必須承擔起維護領土主權的大部分任務。

  但是,正如大陸有媒體對近日台太平島演習有社評所說:在維護中國東海、南海主權上,台灣顯然有自己的獨特優勢。台灣沒被外界劃入“中國崛起”的“威脅”範疇,台灣維護中國領土主權不會引來額外猜疑,不會被扣“傲慢”、“霸道”等帽子。而且台灣離釣魚島很近,釣魚島一直在行政上劃歸台灣宜蘭縣。

  確實應該說,如果台灣能在釣魚島更有力的出手,可能會有出其不意的效果。

  而且,台方如果不及時採取必要的保釣措施,而由大陸方不得不出手、不得不多出手,將可能讓台方處於尷尬的處境(當然,大陸方面即使出手,也有具體管轄屬台之“不便”。雖然台灣方面不太可能、大陸也不必過於要求“兩岸聯手”,但出於民族大義,應可“所見略同”、自成“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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