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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來案主審官王旭光 成網絡名人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9-08 09:01:31  


王旭光
  中評社香港9月8日電/因為主持審判薄熙來一案,濟南中院48歲的常務副院長王旭光近日成了網絡名人。 

  據華西都市報報道,在學科背景上,王旭光是山東大學法律系法學專業第一屆本科畢業生,後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深造,先後獲得民商法學碩士和博士學位。 

  畢業後,王旭光進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但最初只是在法院內的業餘大學當教師。後來,王旭光轉入濟南中院研究室工作,從科員一步步做到主任,多年後才真正轉到審判庭。對於王旭光的學術專長,多位法律專業人士認為是“理論與實際結合”。 

  儘管王旭光身為山東民商法學會的副會長,在山東民商法學界有一定學術影響力,但薄案不屬民法範疇,為什麼讓他來主審?

  對此,京衡律師集團董事長兼主任陳有西做出一番分析。“在中國現有體制下,各個法院的一把手更多的是一種政治領導。真正懂法律、懂法理、懂程序的往往是一些主管業務的副院長。這漸漸形成了一種重特大案件,由專管業務的副院長審理的慣例。王旭光是濟南中院主管業務的常務副院長,儘管他的特長是民法,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的程序實際上都是相通的,作為一個法學博士,審理這樣的案子他的水平綽綽有餘。”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保玉對他這位老同學總結了兩大特點:“沉穩、壓得住陣”“能把握好分寸”。 

  一直密切關注庭審進展的陳有西,給王旭光和同事們的表現打了一個高分。“審判長謙和有禮,對庭審駕馭很得體。可以看出,整個濟南中院做了精密的事先準備,先審主體,再審三個罪名,然後調查,佈局合理。” 

  陳有西講到質證全面、辯論充分時,尤為肯定。“這樣的庭審與以往那種只保障控方權利的方式有很大進步。”陳有西解釋,“允許被告講話,這非常好。因為法庭就是一個講理的地方。但美中不足的是,薄熙來說得有點過多了,搶了辯護人的很多話。” 

  劉保玉認為,薄案庭審是新型訴法實施之後的一個標杆,“以後再審類似的案件,就只能比它更加公正、透明,保護各方訴訟權利,不能再往回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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