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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日軍罪行證明書公佈於世 有供述日軍手印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7-10 10:15:02


這些珍貴的材料被胡小姐保存在一個樟木盒子裡
  中評社北京7月10日電/“昭和十六年(即公元1941年)五月中旬……依照太田勝海中將之命令,在杭州市內俘虜收容所,每日要槍殺或斬殺數名俘虜”、“在安徽省、河北省、浙江省作戰時,大本營命令物資掠奪。”……“七七”盧溝橋事變77周年前夕,中央檔案館首次網上公布日本侵華戰犯筆錄。昨天,住在莘莊的市民胡小姐也曬出了家中一批塵封69年的“日軍罪行證明書”,上面有調查者的印章,也有供述日軍的手印。檔案權威專家初步判斷,這批文件出自於戰俘營或監獄。本市尚沒有此類材料的系統收藏,但這類資料或成為揭露日軍暴行的一個重要佐證。

  《新聞晨報》報道,這批成文於上世紀40年代的材料已面臨破損的危險,接下來,檔案部門將對破損材料進行“搶救”修復。

  民國時法官曾祖父留下的

  昨天中午,胡小姐拿出了一個長方形的樟木箱子,這批珍貴的材料珍藏在內。“日軍罪行證明書”大約有3厘米厚,A5紙左右大小。材料上記錄著許多侵華日軍的作戰記錄,其中包括證明書的原件和幾份複印件。上面按有供述者手印和調查者的印章,複印件上的手印也是親手按上去的。這些證明書的紙張已經老化,邊角卷曲破損,但一個個證明人的手印卻異常清晰。

  箱子裡另一部分是胡小姐的曾祖父寫的手稿,訂成了一本兩三厘米厚的書,開頭是各地戰犯罪證的目錄。此外,資料裡還有一些是抗戰時期的新聞報道剪報,如豫湘桂會戰的衡陽戰役結束後,衡陽守軍最高長官方先覺返回重慶時《大公報》刊發的新聞等。

  胡小姐一家發現這份珍貴的材料是在1997年。那年老宅拆遷,父親整理家中物品時重新理出了這批資料。胡小姐的父親當時就覺得資料非常珍貴,就將它們夾在報紙裡加以保存。現在史料由胡小姐保管,她將它們保存在一個前幾年買的樟木盒子裡,放上乾燥劑,這樣就不怕梅雨天氣了。

  這批珍貴的材料是胡小姐曾祖父收藏的。胡小姐的曾祖父名叫胡之超,是民國時期第一批學法律的,他曾在上海地方法院擔任法官。胡小姐猜測她的曾祖父當年參與過尋找日本侵華戰爭的證據,因而保留下了這些珍貴的資料,“前一段看到中央檔案館公開了一部分日軍侵華證據,我也希望這些材料能夠作為證據讓世人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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