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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加班工資怎麼算?
http://www.CRNTT.com   2021-02-08 15:31:31


  中評社北京2月8日電/據央視新聞報道,春節加班工資究竟怎麼算?勞動者能否拒絕加班?專家解釋來了→

  春節假期將至,在今年“就地過年”的倡議下,許多人選擇在工作地迎接新春。雖是假期,仍有相當多的人需要堅守崗位。1月27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就業促進司司長張瑩表示,在春節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2021年春節放假日期安排為:2月11日至17日放假調休,共7天。

  如果春節加班,工資該怎麼算呢?

  中國勞動學會特約研究員蘇海南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中國勞動學會特約研究員 蘇海南:今年春節期間,法定節日是12—14日,在這三天,如果勞動者因為工作需要繼續工作的,就應該按照他本人工資的三倍來支付加班工資。如果整個春節7天期間都不休息,另外的4天因為是借用的雙休日,那麼在這4天工作,如果不能倒休,就應該按本人工資的兩倍來支付加班費。

  根據有關規定,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 21.75 天折算,即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 = 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 ÷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資 = 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 ÷21.75×200%。根據上面的計算方法,只要確定“加班工資計算基數”,就可以確定加班費。

  “加班工資計算基數”又是如何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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