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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當局多年來已逐漸建立一套“抗統、阻融、謀獨”的法律體系,嚴重阻礙兩岸關係發展。 |
中評社╱題:民進黨當局建構“抗統、阻融、固獨”法律體系的影響 作者:王建民(北京),閩南師範大學兩岸一家親研究院名譽院長/教授; 倪霞(福州),福建師範大學外語學院副教授
【摘要】民進黨當局經過多年努力,建立了一套“抗統、阻融、固獨”的法律體系,不僅嚴重侵犯、剝奪台灣民眾正常從事兩岸交流交往與參與經濟政治活動的權利權益,而且對兩岸往來交流、兩岸經濟科技合作、兩岸融合發展與兩岸和平統一帶來嚴重影響與後果。
蔡英文上台執政後,確立了明確的“抗中親美媚日謀獨”戰略。在這一大戰略之下,民進黨當局自上台後就開始啟動“防統、阻統、遏統、抗統、拒統、去統”的“固獨”法律制度建設工作,建立所謂“民主防護網”或“法治防衛機制”,在短時間內就建立了一套系統、完整的“抗統、阻融、固獨”法律體系,充分體現了“反滲透”、“防洩密”、“強國安”、“嚴刑法”的“法律恐嚇”特徵,嚴格限制兩岸人員往來與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加大刑法處罰與經濟懲罰圖謀,旨在遏制兩岸融合發展,阻撓兩岸政治協商與協議簽署,將兩岸“兩國論”法律化,強化“台灣國家化”。這套法律體系的建構,將對兩岸交流合作、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兩岸融合發展與和平統一造成嚴重衝擊與影響。
一、民進黨當局“抗統、阻融、固獨”的兩岸法治防衛機制建設戰略規劃與推動進程
2018年,民進黨當局執政穩固之後便提出構建“兩岸法制防衛機制”設想,著手推動“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國安法”與“國家保防工作法”、“反滲透法”等修法工作,企圖用法律手段加強對兩岸交流管制,防堵所謂大陸對台“滲透”,強化“台灣國家體制”,阻礙與防範兩岸和平統一。同時民進黨當局正式啟動所謂的“國家安全強化工程”,包括“強化價值連結”、“提升國防戰力”、“防止滲透破壞”、“全球經貿重整”等四大面向。
蔡英文在2019年1月1日發表“新年談話”中,針對兩岸關係提出“四個必須”與“三個防護網”:“必須正視中華民國台灣存在的事實,必須尊重2300萬人民對自由民主的堅持,必須以和平對等方式處理我們之間的歧義,也必須是政府或政府所授權的公權力機構坐下來談”,並致力於建立“民生安全防護網、信息安全防護網與民主防護網”。其中針對“民主防護網”強調,兩岸之間的政治對話必須有台灣人民的參與和監督,要求“國安機關”研議,對於兩岸互動中可能影響“主權”的議題,強化民主監督機制,透過法治面作為,為台灣建立堅實的“民主防護網”。可見,所謂的“民主防護網”其實就是“抗統、阻融、固獨”的法律防護網。
蔡英文這一談話非同尋常,是經過精心策劃的,企圖在民進黨在立法機構議席占絕對多數情況下完成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與建構,這是“以法固獨”與實現台灣“法治化獨立”的重大戰略規劃。
一天之後,即2019年1月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提出推進兩岸和平統一的五大政治主張。民進黨當局認為大陸對台政策做出了重大戰略調整,正式啟動了“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的統一進程,於是在第一時間表達了強烈不滿與反對。蔡英文於當天下午宣佈:從未接受“九二共識”,也絕不會接受“一國兩制”,隨即加快了反制進程。3月11日,蔡主持召開“國安會高層會議”,提出因應及反制“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的“七項指導綱領”:一是檢討兩岸交流規定,反制大陸假借交流對台進行統戰滲透、干預台灣內部事務。二是立即推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完成“民主防護網”。三是提升台灣在全球產業鏈的優勢與戰略地位,洽簽多邊與雙邊經貿協議。四是善用國際友台新形勢,反制大陸消滅台灣主權行徑。五是防制大陸輿論操弄、社會滲透、竊取防務及核心產業機密。六是穩定增加防備預算,嚇阻大陸軍事冒進。七是加強社會溝通,凝聚兩岸政策共識。
蔡英文在會上表示,習近平已明白揭示“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統一進程,北京當局已將統一台灣工作納入政治議程,讓兩岸關係進入極為嚴峻複雜階段,台灣要積極反制大陸假借交流對台統戰滲透、干預台灣內部事務,防制大陸對台灣進行輿論操弄、社會滲透、竊取“國防”及核心產業秘密。她同時強調“中華民國台灣是民主國家,我們的未來,我們自己決定。這是我們的底線”。於是,在這一所謂“底線”思維下,民進黨當局圍繞反制“一國兩制”台灣方案制定的“七大指導綱領”,加快了“抗統、阻融、固獨”的法律制度建設步伐。
為此,民進黨占絕對優勢的立法機構迅速啟動所謂的“保台國安五法”修訂工作。2019年5月7日到7月4日,短短兩個月時間內,台立法機構就完成“刑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次)與“國家安全法”等修訂案,完成所謂“國安五法”,被民進黨立法機構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稱為“將成為(台灣)戰略思維的最後支撐點”。然而,民進黨當局並沒有停止修法與立法工作,隨後又啟動“中共代理人法”的立法工作,後又改為率先制定“反滲透法”,並在2019年最後一天完成立法。至此,民進黨當局基本上建立了一套較為系統、完整的“抗統、阻融、固獨”的法律體系。
不過,民進黨當局沒有停止針對兩岸議題尤其是兩岸交流往來的相關修法工作,仍在持續不斷修訂與完善“抗統、阻融、固獨”的相關法律法規,2020-2022年又先後對“國安法”與“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進行了修訂。目前仍在推動相關“抗統、阻融、固獨”法規。一是進一步推動“去統”法規修訂。民進黨“立委”多次提出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取消前言中的“國家統一”設定,企圖達到“去統”之目標,並在“立法院”完成一讀程序。未來不排除通過大法官“釋憲”將“中華民國憲法”中的“固有之疆域”改為“現有之疆域”,以達到“中華民國台灣化”的“去統”與“固獨”目的。二是持續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加強兩岸人員往來交流、資金技術等管制。三是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持續修訂,如“中共代理人法”(或“境外敵對勢力影響透明法”)與“敏感科技技術保護法”等。
二、民進黨當局建構“抗統、阻融、固獨”法律體系的主要內容
在過去既有規範與管制兩岸交流往來法律體系基礎上,民進黨當局又進一步完善與強化了“抗統、阻融、固獨”的法律法規。
(一)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築起兩岸政治協商談判與簽署協議的法律高牆,試圖堵死兩岸和平統一之路
民進黨當局為阻撓兩岸政治協商及簽署兩岸和平協議、和平統一協議設置障礙,2019年5月31日,台立法機構三讀通過增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第3款,共10項內容,對兩岸政治協商進行全面封鎖與限制。主要內容包括:首先,將主權議題或統獨議題排除在兩岸協商之外。即規定“主權國家地位”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毀棄或變更,不得作為政治議題談判及協議之項目①,就是說統獨問題不能談判,這等於和平統一的可能性不復存在。其次,對兩岸政治協商設置了極高甚至不可能實現的門檻。兩岸政治協議的協商,在協商前、協商中與協商後均有嚴格限制與規定。
一是兩岸協議啟動前之規定:兩岸協議協商即“締結計畫”,須經全體民意代表四分之三出席、出席代表須四分之三同意,始得開啟簽署協議之協商。就是說衹要四分之一民意代表不出席或出席民意代表四分之一不同意,協議就不能啟動。依台灣政治結構與立法機構結構,綠營勢力可能永遠會超過四分之一,衹要他們不出席或出席不同意,兩岸協議的協商就無法啟動,這也在實質上宣告了未來兩岸永遠無法啟動任何政治協議的協商,更不可能簽署。
二是兩岸協議談判過程中的規定:即使完成第一階段的協議談判啟動,協議談判過程中需要適時向立法機構報告,經全體民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決議,可隨時要求負責協議的機關終止協商。這一規定違背了國際社會協議協商慣例,沒有任何協議在協商過程中需要通過立法機構審議或要求終止。這是立法權對行政權的嚴重侵犯,核心就是要協商無法進行。
三是協議草案達成後仍須立法機構院會審查。即協議草案須經全體民意代表四分之三同意。就是說衹要四分之一民意代表不同意,這個好不容易達成的協議草案也過不了立法機構這一關。
四是經立法機構完成的兩岸協議進行公投。兩岸協議即使立法機構完成審查,也不能算數,還得進行全民公投。兩岸協議草案付諸公投,有效同意票超過投票權人總額一半以上才能生效。
可以說,這一法律條文修訂完成後,已宣告了兩岸和平統一在台灣法律上變得非常困難,甚至已無可能,是大陸必須面對的重大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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