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特別指出的是,1997年為了應對亞洲金融危機,馬哈蒂爾將國內許多企業國有化,由政府直接經營,這樣做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政府的力量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另一方面可以減輕金融危機導致企業破產所帶來的社會動蕩。馬哈蒂爾如何處理國家債務問題,值得人們高度關注。不管怎樣,中國企業的利益必須得到切實有效地維護,如果中國政府不採取強有力的措施,保護中國企業的海外利益,那麼,有可能會出現多米諾骨牌效應。中國政府應當通過外交渠道,與馬哈蒂爾總理溝通,在損失最小的情況下,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本文作者喬新生,曾先後在中南財經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擔任經濟法研究所所長、社會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和廉政研究院院長。現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中國人權研究會理事、海峽兩岸關係法學研究會理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