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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黨無能一個黨野蠻 一事無成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1-14 00:29:30  


 
  許多攸關民生議題,如今都因為民進黨佔據主席台等不理性的杯葛而擱置,試問全世界有哪一個國家或地區,能夠容許國會的一個會議有半數以上的時間主席台被另一黨所長期佔據?這怎麼能說的過去?就算朝野協商所達成的協議也可以破壞,試問國會主席的警察權何在?民進黨怎麼可以如此欺負王金平?因為王金平主席的鄉願忍讓,為了讓少數黨有表現的機會,而讓今日“立院”一事無成,這說的過去嗎? 

  從日本議會警察權的例子來看,依據日本國會法第114條規定,國會會期中,各議院為維持紀律,得由議長行使警察權,閉會時亦同。眾議院規則208條明訂,議長指揮警衛與警察以行使議院內部之警察權;參院規則第217條,也有相關規定。其有謂之“議長警察權”、“議長之內部警權”及“院內警察權”等。通通都說明議長具有警察權,可以裁量於必要情況行使;根據“國會”法議長可以依據法律指揮警衛及警察官行使議院內部警察權,必要時得要求內閣派出警察官,受議長指揮,種種規範都說明必須保障議長能夠順利進行議事程序,那麼台灣的情況又是如何呢? 

  難道“立委”明年選舉不需要拿出成績單嗎?大家口口聲聲責怪馬英九與馬主席無能,殊不知馬英九成了多少人的代罪羔羊,其中“立院”就難辭其咎,因為容忍退讓給民進黨少數一個方便,使國民黨蒙受無能與議事效率不彰的臭名,國民黨“立院”黨團這樣的犧牲值得嗎?國民黨“立院”黨團真的應該硬起來,拿出魄力,貫徹黨紀,馬英九主席也必須要拿出具體辦法,有魄力地來得罪人,不管是誰,只要無法貫徹政策,就要受到處罰,甚至在未來以不提名來懲罰,否則未來各項選舉,實在沒有樂觀的本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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