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 
專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應更寬鬆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1-06 00:16:20  


 
  再者,對於一般兩岸投資或技術合作應以較開放的心態來檢討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避免不必要的干預及限制,充分尊重自由化及當事者意願;特別在個別項目的規範上應該要更為清楚,在金融機關與 金融保險證券期貨機構在法律可容許的範圍內給予最大的空間。

  此外,對於台生,應當思考為何開放四十一所高校後,報考學歷承認者始終屈指可數?採認部分學歷後,去大陸唸書者反而人數減少?一些岐視性的思考及條文,是否應予相關配套法律一併予以修正,使達成人才交流的目的。關於陸生,無論是正式學位生、短期交換生、研修生及其他,法制化都是相當重要的。

  對於陸配,其實是最需要關懷的一群,她(他)們已經選擇他們的人生,為了愛,符合中國人“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家庭觀,她們的人生與台灣已經成為緊密的生命共同體,她們的後半輩子與台灣結下了不解之緣,她們的至愛孩子是她們生命中的重要一部分,我們對於這些以親身力行的陸配,豈能忽略與歧視?多少人願意向她們一樣離鄉背井?因此不僅應該儘快讓她們取得身份證,以享受法律地位及立足點的平等,對於她們的工作權及包容度,台灣社會更要接納他們,以豐富台灣文化內涵,增強台灣社會的包容性及提升成熟度,陸配受了委屈,又不能隨便回娘家,她們的苦悶確實需要靠制度來加以保護。

  對於台灣同胞在大陸任職,除必要性仍必須限制外,一些象徵性及虛位性的民間職位則應予以開放,更應以個案逐一判斷,而不應全體封殺;對於一些台灣退休公務員及將領,在層級及不涉及機密情況下,也應逐步開放,在法律可容許範圍內,以達交流及宣傳台灣的目的。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