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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論:漁民事件後台灣對外關係重新思考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6-07 00:29:11  


馬政府的對外路線需要重新檢討思考,並進行觀念上的革新。
  中評社台北6月7日電(評論員 劉性仁)對於菲國政府處理該國公務船射殺台漁民案,使台灣民眾憤恨之情緒已至最高點,不解怎麼會有這麼一個野蠻不講理的國家?進行“冷血的謀殺”;馬英九除了強調“政府不能不了了之,一定要辦到底”之外,也令軍方與“海巡署”派艦護漁,一波接著一波的制裁行動,並引述“1994年生效的海洋法公約第73條明文規定各國即使是在自己的專屬經濟區執法,也只能夠採取4項行動,包括登臨、檢查、逮捕、司法等權力,絕對不可以開槍,更不可以殺人”之規定,也誠摯希望這個爭議能夠很快的落幕,讓雙方都能夠回復正常的生活。

  但菲國對此卻始終無動於衷、有恃無恐,傲慢到了極致,無賴行為時時產生,菲國為何如此膽大妄為?完全不念台灣多年以來對於菲國各項人道幫助?更讓人痛心及遺憾的是,台灣對外關係在現實主義當道及強權即真理的權力及利益的環境中,一再的挫敗,釣魚台事件如此,這次菲國掃射台灣手無寸鐵的漁民又是一例,這顯見台灣對外關係需要重新思考及調整。

  菲國提出一連串不符合客觀事實與證據的說詞,違反國際法及國際慣例自然不在話下,更彰顯出荒謬的治理能力及無理的流氓行為,台灣馬政府已經充分理性給予菲國回應時間及美方斡旋時間,循序漸進,早已多次展現善意,但卻被菲國形塑為霸凌,試問誰是此事件的罪魁禍首?誰又是擺出一副高傲姿態,有美國的力挺,在國際影響力也高於台灣;但馬政府在此事件的正當性上完全站的住腳,向菲國提出“正式道歉”、“賠償損失”、“徹查懲凶”、“啟動漁業協議談判”等四項嚴正要求,一點都不過分,換到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皆是如此,只是今日遇到蠻不講理的菲律賓故並未得到有效回應,對此馬英九甚至還被台灣民眾批判成軟弱及喪權辱國,試問道理何在?天道何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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