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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海峽兩岸南海政策主張與合作問題探討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2-08-05 00:18:48


 
  3、台灣在解決南海問題上的角色定位困難。與南海問題直接相關的是“五國六方”或“六國七方”即中國(大陸)、越南、菲律賓、馬來西亞、汶萊與中國台灣(印尼雖無南海主權相爭,但涉及南海經濟專屬區爭議)。但由於台灣不是一個主權國家,海峽兩岸又未能就台灣參與南海問題做出妥善安排,使得南海問題的討論與協商常常變為“五國”的主導與博弈,台灣完全邊緣化,沒有發言權,相對的台灣在南海的權益也受到損害。因此在討論與制訂《南海各方行為宣言》過程中,台灣一直沒有參與,引起台灣的不滿,也影響海峽兩岸在南海問題上合作,台灣在處理南海問題上的角色定位就成為新的課題。

  4、海峽兩岸在南海問題上的立場存在較大差異。海峽兩岸在南海問題上的戰略安全定位不同,大陸將南海爭端視為對中國國家安全與海洋安全的重要威脅,台灣並沒有將相關東南亞國家視為對台灣安全的重要威脅。在解決南海爭端問題上的主張不同,大陸希望雙方或雙邊商談,解決爭端與問題,反對在多邊機制下解決;但台灣方面傾向與南海相關國家的多方參與;處理南海爭端的戰略目標不盡相同,中國大陸的核心目標是維護中國的南海主權與權益,但台灣則是為了參與國際社會,彰顯台灣作為一個政治實體(在民進黨執政時是作為“國家”)在南海問題的上的重要角色與影響力,而不完全是為了所謂的“中華民國”主權。

  5、台灣當局對海峽兩岸南海合作持否定立場與態度。在南海問題上,面對外國勢力對南海主權的挑戰與南海權益的侵蝕,雖然海峽兩岸民間普遍主張兩岸合作,共同維護南海主權與權益,兩岸當局也均對外不斷宣示擁有南海主權,但台灣當局卻公開宣稱不會與大陸合作處理南海議題。1988年3月中國和越南在南海發生武裝衝突後,台灣當局發表的南海政策主張就強調,“避免介入和中國大陸,或中國大陸與其他南海爭端國之間的軍事衝突”,“保衛南海島嶼,尤其是太平島,防禦來自中國大陸或其他國家的攻擊”。在當時兩岸關係尚未有和解的情況下,台灣當局不願捲入中國大陸與有關國家在南海問題上的軍事衝突,也不願合作,而且還防禦大陸或其他國家對太平島的攻擊。即使在新的兩岸關係形勢下,在兩岸合作持續深化的背景下,台灣當局仍然排斥與拒絕兩岸在南海問題上的合作。2012年5月,在中國大陸與菲律賓在黃岩島爭議持續升溫之時,在兩岸民間呼籲兩岸南海合作之時,台“陸委會”卻明確表示,南海諸島屬於“中華民國”固有領土,但沒有和大陸合作的可能性。馬英九也沒有表明與大陸在南海問題上有任何合作的意願,而且仍持反對態度,等於直接關閉了兩岸在南海問題上合作的可能性。

  同時,面對中國大陸與南海相關國家在南海問題的爭議,島內還存在一種主張台灣不應介入的心態與聲音,希望台灣坐山觀虎鬥。台灣經濟研究院副研究員趙文衡表示,維持一個多元開放的南海最符合台灣的經貿利益,台灣應在爭端中避免明確表態。這種聲音也會影響台灣當局對兩岸在南海問題上的合作決策。

  幾點思考與建議

  面對南海局勢的新變化、新形勢,海峽兩岸需要突破政治僵局,站在整個中國與全民族的高度,加強在南海問題上的合作,共同維護中國的南海主權與權益,共同維護中華民族的共同利益。

  (一)海峽兩岸需要繼續共同強化中國對南海主權的話語權,增進兩岸海洋維權共識。“主權在我”或中國(不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是“中華民國”)擁有南海主權,是海峽兩岸的基本共識。海峽兩岸在處理南海爭端問題上,要繼續堅定堅持與強化中國或海峽兩岸對南海主權的認知。在此基礎上,樹立海峽兩岸有責任、有義務共同維護南海主權的思想與意識,為海峽兩岸未來以實際行動維護南海主權與權益創造必要的條件。

  (二)海峽兩岸在共同維護南海主權與權益問題上可分步聚、分層次與分部門展開合作。首先是繼續擴大兩岸民間學術與智庫機構在南海合作問題上的交流,形成海峽兩岸民間共同維護南海主權與權益的廣泛社會輿論與氛圍。其次,海峽兩岸的農漁業、海洋、能源、旅遊等不同部門可分別展開本領域的南海合作。再次,推動海協會與海基會共同成立南海問題工作小組,作為一個長期性的南海合作機制。最後,將兩岸南海合作議題納入兩會協商,選擇適當時機簽署海峽兩岸南海合作協定,具體內容與細節由海峽兩岸共同協商決定。海峽兩岸可考慮與籌劃,共同研究與制訂合作開發南海資源的長期發展大戰略,並作為未來中華民族復興的百年大計。

  (三)海峽兩岸在南海合作策略上要處理好維護主權與爭取經濟利益的關係。海峽兩岸在共同維護中國南海主權這一基本原則下,在目前兩岸軍事合作與軍事協防無法推動的情況下,可進行功能性、事務性、經濟性的合作,重點放在通航與航運安全、氣象監測、生態環境保護、漁業捕撈、海洋資源開發尤其是油氣田開發以及南海旅遊等方面。其中重之重則是海峽兩岸加強南海油氣資源合作開發、南海旅遊合作與漁業捕撈合作以及共同護漁、護航,既可彰顯中國主權,又能獲得經濟利益。在兩岸政治關係有所改善與條件成熟後,海峽兩岸再推動在南海的軍事合作與軍事協防問題,用軍事力量維護中國的南海主權與權益。

  (四)將南海兩岸軍事協防合作作為建立兩岸軍事互信機制的突破口。建立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已成為海峽兩岸共同關注與討論的重要問題,但一直受制於兩岸的政治現實沒有實質性進展。由於南海問題日益突出,成為海峽兩岸的共同挑戰與迫切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海峽兩岸可能就南海的軍事協防與軍事合作問題進行討論與協商,甚至簽署專門性的合作協定。南海相關國家甚至美日等也最害怕兩岸在南海的合作。台灣“國安局長”蔡得勝在“立法院”報告“近期東海、南海情勢發展及其影響之研析”時表示,包括菲律賓、印尼、越南等周邊國家官員不管在公開或私下,都一再要求台灣不要跟大陸聯手。如果海峽兩岸在南海問題上實現軍事合作,必會形成一個巨大的“合力”,會對相關國家侵佔南海主權與權益形成強大威懾力量,有助於維護中國的主權與疆海。特別是在條件成熟時,海峽兩岸應共同建設與維護太平島,將太平島作為兩岸軍事合作的試點與維護中國南海主權的軍事基地。

  (五)海峽兩岸需要妥善解決台灣在南海的地位與角色問題以及台灣參與《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問題。台灣是南海問題直接相關的“五國六方”(或“六國七方”)之一的“一方”,但因台灣不是主權國家,只是一個經濟體或政治實體,儘管一直宣稱“中華民國”擁有南海主權,但卻因兩岸關係的特殊性與政治對抗性未能直接參與到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討論與協商之中,台灣被排除在外,被邊緣化。海峽兩岸要在南海問題上合作,要發揮台灣的獨特作用,尤其是利用南海最大島太平島的功能,海峽兩岸需要率先協調與討論台灣在南海問題上的角色。這又涉及台灣參與國際空間問題,需要大陸全盤考慮,不妨以更開放的姿態,在一個中國框架下讓台灣合理參與南海爭端的處理,共同維護兩岸的利益或中華民族的利益。

  另外,大陸需首先亟待制訂明確、詳細的《南海政策綱領》,建立中央統一的南海頂層決策與協調機制,建構“南海管理體系”,同時為兩岸南海合作預留準備。

  當然,海峽兩岸南海合作“知易行難”。海峽兩岸南海合作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具有很強的現實性、迫切性,並有學界的主張建議與設想,但要將這種設想變為現實,真正實現兩岸南海合作,則非常困難。只要海峽兩岸政治對抗與政治對立依舊存在,只要海峽兩岸沒有和平統一與維護整個中華民族利益的基本共識,兩岸在南海問題上的合作就非常困難,中華民族的利益就會受到損害,中華民族的歷史悲劇就會繼續。因此,只有海峽兩岸在南海問題上切實加強合作,既符合台灣與大陸的共同利益,也才能維護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

  參考資料:

  ①林紅:《論兩岸在南海爭端中的戰略合作問題》,台灣研究集刊,2010年第1期,第67-75頁。

  ②國家經濟地理——南海戰略新思維。《21世紀經濟報導》,2012年5月28日,第17-20版。

  ③穆亮龍:《南海:兩岸協防合作是否可行》,《世界知識》,2012年第11期,第50-51頁。

  ④馬歡、賴宇航:“石油巨頭南海博弈”,時代週刊,2012年5月3日,A11版。

  ⑤陳雲:《中越南海之爭》,台灣:秋水堂書局,2012年3月出版。

  ⑥鼎盛軍事網http://www.top81.com.cn,2012-04-17。

  ⑦1989年鄧小平會見菲律賓總統柯拉松.阿基諾夫人時提出,“要真正解決這個(南沙)問題,可在承認中國主權條件下”“共同開發”。轉引自:《國家經濟地理——南海戰略新思維》,《21世紀經濟報導》,2012年5月28日,第18版。

  ⑧“中國海監83,南海亮劍維權”,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2012-06-01。

  ⑨爾東文:島內關注南海局勢。台灣週刊,2012年第29期,第13頁。

  ⑩穆亮龍:《南海:兩岸協防合作是否可行》,《世界知識》,2012年第11期,第50-51頁。

  ⑪穆亮龍:《南海:兩岸協防合作是否可行》,《世界知識》,2012年第11期,第50-51頁。

  ⑫這一合作報導甚多,但尚沒有足夠的證據證實。

  ⑬Shim Jae Hoon, "Blood Thicker Than Politics", Far East Economic Review,May 5, 1988, P26. 轉引自林紅:論兩岸在南海爭端中的戰略合作問題,台灣研究集刊,2010年第1期,第67-75頁。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2年8月號,總第17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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