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日報:NCC的獨立性豈容政治染指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7-05 10:55:55  


  中評社香港7月5日電/台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日前就中廣的股權轉讓案作成了決議,然而據媒體報導,“行政院”卻在完成內部調查後,將逕自撤銷原許可決議,而且要將五位委員移送法辦。台灣中央日報網路報今日刊載社論說,我們認為,“行政院”此舉完全無視民主憲政之原理與法治之原則,以憲政危機來形容,並不為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之設置,實為台灣民主政治發展史上一項重要里程碑。言論自由為民主政治之基石,而媒體則為言論自由之重要工具;欲維護言論自由,則應禁止所謂的黨、政、軍介入媒體,破壞言論自由;而媒體之管理,也不應由行政權來專擅,以免假台灣之公權力來貫徹政黨之意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設置,即是基於此一原理,而且在該會組織法中明定,該會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並且將交通部及新聞局有關通訊及媒體管理的職權,均移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行使。

  社論指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既為一獨立機關,“行政院”雖有監督、預算、人事之權,但不應成為其職權行使的太上機關。所謂獨立機關,係指其職權的行使事先不需其它行政機關的核可或同意,其它行政機關,即使是“行政院”,也不應對其職權行使作任何的指示或命令,事後對其決議也沒有撤銷之權。換言之,沒有任何行政機關可以在事前或事後干預該會職權的行使,否則其獨立性將消失殆盡,與一般行政機關無異。 

  當然,該會的任何處分,並非不受監督,權益受損者有訴願之管道,委員有任何失職之處,也有“監察院”可以行使糾彈之權。我們在此要特別強調的是,維護一個機關的獨立性不易,破壞一個機關的獨立性卻易如反掌。一個台灣民主制度是否可長可久,在於一些獨立機關,包括司法機構、選委會、通訊傳播委員會等機構,能否建立不可撼動的公信力。任何的執政黨,都希望這些獨立機關能夠傾斜運作,以維護政權,因此常犧牲制度以成全政黨,這是政黨的天性。中選會就是一個很明顯的例子。 

  2004年選舉時,中選會為了配合民進黨的公投綁大選,可以說極盡配合之能事,使中選會的獨立性備受質疑。現在民進黨控制的“行政院”故態復萌,又想染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行政院”的目的,其實是想阻撓中廣股權的轉讓,至於該會的獨立性,在“行政院”眼中,根本不值一文。 

  社論說,慶幸的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委員雖由政黨推薦,卻能在就職後,形成一致的共識,超越黨派運作,不受“行政院”之要脅。在我們看來,這不僅是捍衛該會獨立性的戰爭,也是捍衛言論自由的戰爭,社會各界都應支持該會共同抵抗“行政院”的違背民主、違反“憲法”之舉。我們也呼籲張俊雄先生,以台灣民主為念,不要輕易摧殘“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獨立性,否則歷史中記下一筆,又豈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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