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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中辦:建社會組織“異常名錄”和“黑名單”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8-23 11:02:12


 
  建立負責人不良行為記錄檔案

  加強對社會組織負責人的管理。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社會組織負責人任職、約談、警告、責令撤換、從業禁止等管理制度,落實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制度。建立負責人不良行為記錄檔案,強化社會組織負責人過錯責任追究,對嚴重違法違規的,責令撤換並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推行社會組織負責人任職前公示制度、法定代表人述職制度。

  加強對社會組織活動的管理。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加強對社會組織內部治理、業務活動、對外交往的管理。民政部門要通過檢查、評估等手段依法監督社會組織負責人、資金、活動、信息公開、章程履行等情況,建立社會組織“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聯動,將社會組織的實際表現情況與社會組織享受稅收優惠、承接政府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等掛鈎。民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聯合執法制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取締未經登記的各類非法社會組織。對被依法取締後仍以非法社會組織名義活動的,公安機關要依法處理。

  健全社會組織退出機制。對嚴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社會組織,要依法吊銷其登記證書;對弄虛作假騙取登記的社會組織,依法撤銷登記;對未經許可擅自以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依法予以取締。完善社會組織清算、注銷制度,確保社會組織資產不被侵占、私分或者挪用。

  實現黨的組織和工作全覆蓋

  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社會組織黨組織要緊緊圍繞黨章賦予黨的基層組織的基本任務開展工作,團結凝聚群眾,保證社會組織正確政治方向;對社會組織重要事項決策、重要業務活動、大額經費開支、接收大額捐贈、開展涉外活動等提出意見,加強對社會組織分支機構黨建工作的指導,對具備條件的分支機構,督促其及時建立黨組織。對住所地不在北京以及設立分支機構的全國性、跨區域社會組織,除按有關規定由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國務院國資委黨委加強黨的領導外,住所地及分支機構所在地黨委應當按照“條塊結合”的要求,加強對有關社會組織及其分支機構黨組織的日常指導和監管服務。社會組織黨組織書記一般從社會組織內部產生,提倡黨員社會組織負責人擔任黨組織書記。規模較大、成員較多或沒有合適黨組織書記人選的社會組織,上級黨組織可按規定選派黨組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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