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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福建正式實施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
http://www.CRNTT.com   2022-11-17 14:23:52


  中評社北京11月17日電/據人民網報導,據福建省人社廳消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失業保險省級統籌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完善失業保險制度,提高失業保險基金使用效率和抗風險能力,福建省人社廳、福建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日前聯合印發《福建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根據《方案》,2023年1月1日起,福建將實施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推動建立以失業保險政策統一為核心,以基金省級統收統支為基礎,以基金預算管理為約束,以信息系統和經辦管理服務為依托,以基金監督為保障的省級統籌制度,推動失業保險實現更高質量發展。

  《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統一失業保險政策。在全省範圍內統一失業保險政策,包括參保範圍、繳費基數和費率、基金支出項目、待遇標準、轉移接續辦法等。統一參保範圍。按照《福建省失業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執行。統一繳費基數和費率。從2023年1月1日起,繳費基數統一以福建省上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和300%分別作為繳費基數下限和上限,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低於本省上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60%的,逐步提高到60%;繳費費率執行國家統一規定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降費率政策。統一基金支出項目。按照國家和省級規定,建立全省統一的基金支出項目清單,統一失業保險待遇、促就業政策支出項目、適用對象、實施申領條件。統一待遇標準。從2023年1月1日起,全省失業保險金標準統一調整至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90%。轉移接續辦法。失業保險關係在全省範圍內可直接轉移接續不轉基金,待遇轉移仍按遷出地標準執行,由遷入地負責發放。

  統一基金收支管理。失業保險基金實行全省統一集中管理,“收支兩條線”全額繳撥,統收統支。各設區市各項失業保險基金收入按期全額歸集至省級失業保險基金財政專戶。全省失業保險基金支出實行統一管理。實施省級統籌後,各設區市存量結餘不上解,暫委托地市存放,由省級統一管理、使用,各設區市優先使用暫存當地結餘進行支出,直至結餘消化。原失業保險省級調劑金直接納入失業保險省級統籌基金。

  統一基金預算管理。基金預算堅持收支平衡,適當留有結餘,原則上不編制赤字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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