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1日電/一度引發輿論熱議的“痛經假”因一份寧夏的文件再度進入公眾視線。
據寧夏新聞網近日消息,寧夏將出台《自治區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其中明確“痛經假”,重度痛經或經量過多,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可給予1天到2天休假。截至目前,已有海南、重慶、浙江、江蘇、江西、山西、陝西、湖北、安徽等地出台了相應文件給予女性員工“痛經假”。
不過面對各地紛紛設立的“痛經假”,輿論並未一面倒叫好,認為“痛經假”不具備可操作性,可能會淪為一紙空文。
會不會催生“假痛經”?
從醫學角度來看,女性在痛經時期需要休息甚至去醫院接受治療。但是,如何界定“痛經假”,這也是一個難點,如果僅憑醫院證明,在真假難辨的情況下,必會滋生隱形的“好處費”。
不過有數據表明,絕大多數女性生活和工作都受到痛經的困擾,女性非常期待享受這項特殊的關懷,政策又何必吝嗇這一兩天的假期呢?若真出於人文關懷,政策何不統一規定,所有單位對女性每月給予一到兩天的生理假。這樣既照顧到了全部女性,又避免了因開痛經證明引發的諸多問題。
是否會加大女性今後的求職難度?
如果“痛經假”規定得到強力推進,一些企業為了維護自身利益,可能會採取極端的應對措施,設置歧視性招聘門檻,拒收或少收女工。倘若如此,一個充滿對女性關愛的“痛經假”,非但未能給企業女工帶來實惠,反而給女性就業製造了困境,間接傷害了部分女性的基本權益。
所以說,要讓“痛經假”規定落地,需要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並有制度保障,要讓政策規定跟企業利益捆綁在一起,體現法律的威懾力,形成制度的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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