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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甜蜜的負擔 大型歌會將走向何方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7-27 10:25:26  


 
  然而,《三聯生活周刊》的一期報道曾經這樣估算,《同一首歌》鼎盛時期,一年策劃演出四五十場,如果以每場演出500萬元計,40場就是兩個億。如果以每場演出100萬元利潤計,40場就是4000萬元。這筆錢誰來出?錢都花在哪裡了?要走進地方,演出場地、燈光、音響、工作人員的勞務費、演員的差旅費或者出場費,中間還可能再有商業性質的公司經手,不管數目多少,總得有人掏錢付賬,使得原本公益化的電視節目演出越來越商業化。既然商業化,明星出場得收費,地方請一場演出的費用也就水漲船高。詬病之聲愈演愈烈。

  早在2006年3月,《同一首歌》總導演孟欣就曾公布6項改革措施,包括《同一首歌》將取消一切商業性演出,歌星出場一律無酬勞,實現品牌化、公益化、產業化等。然而這些改革收效甚微。地方是真需要,而節目也是真費錢,怎樣實現公益化和效益化的雙贏?此類節目的轉型便迫在眉睫。

  整個文化產業發展的縮影

  地方演出加央視平台,商業行為加電視節目製作,《同一首歌》發掘出的利益空間,不可避免陷入利益爭奪的江湖,“《同一首歌》從一開始就是個怪胎。”孟欣曾說,“它屬於央視,但又完全按市場化商演的模式經營。”比起純粹的電視節目,《同一首歌》作為中央電視台第一批市場化的節目又需要承擔贏利任務。而比起純粹的商演,《同一首歌》的成本更低,平台更好——它會在央視上播放,這就造成了“很多文化公司對我們意見很大,說我們利用了媒體平台的壟斷占有了他們的市場”。

  而專家認為,“資源壟斷”是極為危險的。“壟斷產生腐敗,有絕對的壟斷就有絕對的腐敗。在這裡就是藝術腐敗的問題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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