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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古屋高院裁定日去年眾院選舉為“違憲狀態”
http://www.CRNTT.com   2018-02-07 22:30:33


  中評社香港2月7日電/關於日本岐阜、愛知和三重縣的民眾等以“一票之差”(每名議員代表的選民人數差異)最大達1.98倍的去年10月眾院選舉違憲為由要求認定選舉無效的訴訟,名古屋高等法院(審判長藤山雅行)7日在判決中裁定屬於“違憲狀態”,但駁回了選舉無效的訴求。

  共同社消息,這是全國14處高等法院及高等法院支部就去年眾院選舉接到訴訟中作出判決的第11起,是首起裁定為“違憲狀態”的訴訟。東京高等法院等的10起訴訟均裁定為“合憲”。今後將在各地訴訟判決均作出後,由最高法院出示統一判斷。

  1994年採用小選區與比例代表並立制以來,一票之差首次不到2倍,但國會仍被要求採取進一步糾正措施。

  作為被告的上述三縣選舉管理委員會方面主張稱“根據(過去的)最高法院判決,已將差距縮小至不到2倍”,但藤山指出“判決不能被理解為允許不到2倍的差距”。

  關於47個都道府縣先各分配一席、剩下席位按人口比例分配的“額外一人方式”,判決指出“對沒有採取完全廢除、從結構上消除問題點的措施等進行綜合考慮,屬於有悖於《憲法》所要求的投票價值平等的狀態(即違憲狀態)”。

  另一方面,判決對國會糾正差距的措施予以肯定稱“正朝著實現投票價值平等作出努力”,沒有認定“違憲”。

  宣判後舉行記者會的原告代理律師伊藤真肯定稱:“判決明確指出因為不到2倍就合憲的想法是錯誤的。”律師團希望在進一步分析判決內容後,再考慮是否上訴。

  最高法院曾裁定“一票之差”最大達2.30倍的2009年眾院選舉屬於“違憲狀態”,要求廢除額外一人方式。其後也裁定最大差距分別為2.43倍和2.13倍的2012年、2014年眾院選舉屬於“違憲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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