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6日電/馬來西亞1名國會議員說,女性若拒絕丈夫求歡,就是對另一半施予“心理和情感的虐待”。他今天(26日)因這番話受到指責,女性平權主義者說,婦女對性事有說不的權利。
中央社據外媒報道,大馬執政黨籍穆斯林國會議員賈蘇(Che Mohamad Zulkifly Jusoh)在國會討論家庭暴力時說,丈夫經常受到情感上的攻擊,而非身體上的虐待。
這名巫統(United Malays National Organization)籍國會議員表示:“儘管大家說,男性身體比女性強壯,但仍有妻子以極端方式傷害或虐待另一半的例子”。
“這通常包括妻子咀咒丈夫,這屬於情感上的虐待。她們侮辱自己的丈夫,並拒絕滿足他們的性需求。”
“這些都屬於心理和情感上的虐待。”
著名的女性平權活躍人士馬哈地(Marina Mahathir)說,這名國會議員的觀點“建立在無知之上”。
她告訴法新社:“女性有權拒絕性行為。結婚後就擁有妻子身體所有權是一種老觀念,現在已經行不通了。女性拒絕男性求歡就是虐待他,這種說法很荒謬。”
這並非大馬國會議員首次因關於女性的談話而引發爭議。馬國1名執政黨籍議員4月曾說,從“心理和生理”上來說,九歲大女童已經可以結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