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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提委會廣泛代表性不能有名無實
http://www.CRNTT.com   2014-04-16 00:43:22


立法會議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中評社 廖梓達攝)
  中評社香港4月16日電(記者 魚莎莎 廖梓達 黃博寧)為更好地推動政改,落實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全國港澳研究會與香港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於15日上午聯合主辦“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普選研究”論壇。立法會議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論壇上表示,普選是香港回歸以來最重大政制改革,會遇到很大的體例困難,但各界必須同心協力,度過難關。

  湯家驊在論壇上分別以法律層面和政治層面分析了普選的核心問題。

  他指出,在法律層面,普選最少有依據三個基礎,第一,普選需要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第二特首必須由民主程序提名、普選產生,第三,提名委員會可以參照選舉委員會的組成。

  湯家驊認為,基本法提到的“提名委員會必須有廣泛代表性”不能有名無實。但如果參照選委會的框架,不免會受到質疑。他分析,現在,選舉委員會只有40位是由市民直接選出的,這樣的選舉委員會並不具有廣泛代表性。因此,若想要達到“廣泛代表性”則必須做出改善。

  接著,他繼續論述,普選政治層面的問題比法律層面的問題更複雜。

  湯家驊說,在政治層面,中央和香港各有自己的憂慮。中央擔心普選出來的行政長官若不與中央合作,就會出現憲制上的危機。因此,中央強調,普選出來的特首必須愛國愛港,這是理所當然的。但香港人擔心,“愛國準則”模糊不清,或成為選舉特首中不合理的限制。

  湯家驊指出,其實對於“愛國愛港”的憂慮其實是不必要的,因為基本法對特首如何履行職責有非常嚴格的規定,特首必須遵守基本法對香港市民負責,只要嚴格遵守條文,就不會不愛國不愛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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