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外交部:香港處理對外事務沒有“剩餘權力”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8-29 18:35:43


  中評社香港8月29日電/外交部港澳台司負責人29日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香港回歸17年來,中央政府充分發揮堅強後盾作用,支持特區在基本法框架下積極開展對外交往與合作,堅決反對任何外部勢力插手干預香港內部事務,既維護了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也維護了特區繁榮穩定。

  該負責人表示,外交權是國家主權的重要內容。根據基本法第13條,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與香港特區有關的外交事務,並可授權香港特區依照基本法自行處理有關對外事務。這種安排體現了“一國”之內外交權屬於中央的原則,也為特區開展對外交往,擴大國際影響提供了法律保障。

  中央對與香港有關的外交事務全面負責管理。香港作為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依法自行處理有關對外事務權力的唯一來源是中央政府依法作出的授權,中央授權多少,特區就享有多少,香港沒有“剩餘權力”。

    以國際組織在香港設辦事處為例,任何國際組織在港設處都要簽兩項協議:一是《東道國協定》,二是《落實東道國協定的行政安排備忘錄》。兩項協議分別由中央政府、特區政府與相關國際組織簽訂,最根本的是前者。如果沒有《東道國協定》,國際組織是不能在港設辦事處的,而《備忘錄》主要是解決國際組織在港設處可能面臨的法律技術方面的問題。

  該負責人介紹說,中央負責管理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外交事務,對香港保持繁榮穩定有積極意義。

  一是從外交層面積極協助特區鞏固和提升原有優勢,提高自身競爭力。回歸以來,香港保持了國際大都市和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地位,並在建設“國際會議展覽中心”和“區域法律服務和糾紛解決中心”等方面不斷取得進展。多年來,香港穩居世界最自由、最有活力、最繁榮的經濟體榜單前列。
 


【 第1頁 第2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