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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海鳴:反對派為選票把年輕人當作政治燃料
http://www.CRNTT.com   2019-07-04 10:00:27


 
  其四,“另類自殺”論。香港中文大學講師劉正主理的Fb專頁上,以“另類自殺”形容當日情況,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也將暴徒砸破立法會玻璃幕墻稱為“自殺事件”,稱“玻璃重要定人命重要?”這種說法荒謬到了不要臉的地步!全香港人都看到,暴徒頭戴黃色安全帽、面戴口罩、身著黑衣,用捆綁在一起的鐵馬撞擊、用鐵枝撬動玻璃幕墻,並非“手無寸鐵”、以“血肉之軀”迎著“玻璃”而上,怎麼就成了“另類自殺”?

  教唆犯罪,由來已久

  過去一個月本港發生的六宗暴力衝擊事件,反對派無一譴責,反而在背後細心策劃,在現場精心指導。民主黨鄺俊宇多次登高指揮示威行動,稱“有危險就散,散完之後再聚”。七月一日的24小時裡,沒有任何人看到公民黨大狀們制止暴力行為,等到警方清場之際,該黨黨魁楊岳橋精准“現身”,對暴徒說“要保護好自己”,協助暴徒逃跑。反對派鼓吹暴力、教唆犯罪可以追溯到五年前的非法“佔中”。“佔中三醜”之一戴耀廷鼓吹“公民抗命”、“違法達義”,誤導大批追求公義的年輕人追隨其後,從此打開了“潘多拉之盒”,此後的“旺角暴亂”就是受此歪理邪說的影響。

  “違法達義”的核心要義是:只要主觀意願是“為民請命”,就可以暴力違法。這個歪理不堪一擊,香港法院早已判其“死刑”。在審理“雙學”衝擊政府總部一案中,法官指出:“公民抗命者態度須克制,且不能對公眾造成過度的損害或不便,而假如有關行為涉及暴力,便超出憲法保障的界線,違法者或須全面阻嚇刑罰。”在審理戴耀廷一案中,法官判詞指出:“不論被告是否主張公民抗命,或是因發動公民抗命而被起訴,公民抗命均不是抗辯理由!”法院判詞向社會發出了一個強烈信號:違法就是違法,任何人不要奢望以“公民抗命”理由逃避法律責任!

  反對派罔顧法院判決,繼續借“違法達義”歪理邪說作惡,是對法治的褻瀆。

  為搶選票,不要底線

  反對派如此不顧事實、無視常識、不要底線,究竟為了什麼?隨著事態的發展,他們的險惡用心越來越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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