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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湖深圳灣蓮塘3口岸擬設票站
http://www.CRNTT.com   2021-11-25 10:09:03


特區政府正積極研究於關閉的陸路口岸邊境管制站,設立臨時票站。圖為深圳灣口岸。(圖片來源:文匯網)
  中評社北京11月25日電/據文匯網消息,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前日表示,特區政府正積極研究為下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在目前已關閉的邊境管制站設立投票站,昨日有消息指為羅湖、深圳灣及蓮塘/香園圍三個口岸。選舉事務處昨日在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正就有關安排敲定細節,稍後公布詳情,又表示根據《立法會條例》規定,選民必須“通常在香港居住”,有關要求須考慮多個元素及個別個案的具體情況,不能一概而論,亦不能只因為某人在外地另有居所而斷定當事人不是“通常在香港居住”。選舉事務處會仔細研究個案詳情,有需要時會諮詢法律意見。

  特區政府正積極研究於關閉的陸路口岸邊境管制站,設立臨時票站,方便內地港人在下月19日舉行的立法會選舉中投票,昨日有消息指為羅湖、深圳灣及蓮塘/香園圍三個口岸。選舉事務處在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正就有關安排敲定細節和實務安排,詳情將於稍後公布。

  就如何界定哪些身在內地的港人擁有投票權,選舉事務處發言人表示,根據《立法會條例》規定,選民必須“通常在香港居住”,並呈報其在“香港的唯一或主要居所”,方有資格申請登記為選民,相關要求須考慮多個元素及個別個案的具體情況,參考相關的法庭判例而作出判斷,不能一概而論,亦不能只因為某人在外地另有居所,而斷定當事人不是“通常在香港居住”。

  居他處常回港者須交住址

  選舉事務處引用今年10月新增的《立法會選舉活動指引》第2.27至2.30段指,如香港永久性居民一直在香港長期居住,因個人理由需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另設居所,但期間仍不時回港生活(例如處理事務、社交或家庭團聚),可被視為仍與香港保持某程度上的合理聯繫,但須同時考慮該人必須同時能夠提供一個在香港的唯一或主要居所的住址作選民登記之用,並非只是通訊地址,而是香港慣常入住的居所地址,“在此情況下,須按個案的實際情況,判斷他/她是否仍然符合法例中有關『通常在香港居住』的規定。”

  選舉事務處指出,如香港永久性居民已離開香港往其他地方定居,其間並沒有與香港保持聯繫,亦不打算再在香港居住,或在香港已經沒有唯一或主要居所,則已不再符合法例規定的登記資格,又強調要斷定某人是否“通常在香港居住”,必須考慮該人的個人情況,這並不是一個可以簡單裁斷的問題。選舉事務處會仔細研究個案詳情,有需要時會諮詢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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