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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國家安全層面看香港反修例暴亂
http://www.CRNTT.com   2019-11-04 14:51:01


全國僑聯副主席、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理事長盧文端(中評社 資料圖)
  中評社香港11月4日電/據明報報道: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在香港社會引起廣泛關注。其帶出的最值得重視的信息是:香港的反修例暴亂已經上升到國家安全的層面,中央將從國家治理層面加強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這裡自然也就帶出了香港如何落實《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問題:是香港自行立法,還是逼中央出手,或兩者兼而有之,值得關注。

  反修例暴亂危害國安 中央有切膚之痛

  國家的改革開放,已經取得一系列物質成果和建設成果,需要通過制度鞏固升級。四中全會聚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可以說是中國“工業、農業、國防、科學技術”四個現代化之後的“第五個現代化”,對於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里程碑的意義,將會對國家的發展產生深遠影響。四中全會對香港問題有重要論述,特別提出“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顯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問題,已經提升到國家治理的層面。中央全會如此重視香港問題,當然與香港近期的修例風波直接有關。

  事實上,香港持續多個月的反修例暴亂,已經被中央定性為直接危害國家安全的“港版顏色革命”。港澳辦發言人在9月3日的記者會上明確指出,一些激進分子身上已經表現出了明顯的“顏色革命”的特徵,他們的目的就是要搞亂香港、癱瘓特區政府,進而奪取特區的管治權,從而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假高度自治、“港人治港”之名行完全自治、對抗中央之實,最終使“一國兩制”名存實亡;在他們的臉上可以看到4個字,左邊寫著“反中”,右邊寫著“港獨”。其實,所謂“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口號已被認為是“港版顏色革命”的標記。

  討論香港的反修例暴亂,不能離開中美博弈的大背景。當今世界正處於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中國“強起來”的新時代遭遇世界“大變局”,美國對華發起貿易戰,全方位遏制中國。香港的反修例暴亂正是在這個大背景下發生。美國公開推動和支持香港的反修例動亂,不僅將反修例事件與中美貿易談判掛鈎,而且在眾議院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為自己製造干預香港事務的法律根據,為香港激進勢力和暴力分子張目,目的是要將香港變成牽制中國的棋子。對此,中央已經感到切膚之痛,怎麼可能視而不見?

  更加嚴重的問題在於,香港的“港獨”及分裂勢力與美國及“台獨”勾結,直接危害國家的主權安全,將香港變成挑戰國家及中央權力的棋子,但香港本身卻無足夠法律及機制維護國家安全。所以,四中全會提出“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支持特別行政區強化執法力量”。中央在這裡實際上提出了3個問題:一是國安立法;二是執行機制;三是執法力量。

  拖延23條立法埋下社會動盪重大隱患就國家安全立法來講,當然主要是指基本法第23條立法。香港已經回歸祖國22年,維護國家安全的23條本地立法仍然未能完成,這是維護國家安全存在的法制短板,埋下了香港社會動盪的重大隱患。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0周年大會的講話中,不僅提出香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制度還需完善,而且明確發出警號: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權威、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都是對底線的觸碰,都是絕不能允許的。顯然,落實23條立法是香港的憲制責任,不能繼續束之高閣。

  就執行機制來說,這方面,澳門的做法有參考意義。澳門在2018年已經完成了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法律及相關工作。看來,香港需要設立一個高層次的維護國家安全機構統籌政府各部門,以形成一個切實有效的執行機制。

  就執法力量來看,反修例暴亂持續幾個月的事實已經說明,香港的執法力量並不足以及時有效控制亂局,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力量亟需加強。

  是選擇自行立法還是逼中央出手如何建立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四中全會並沒有提供答案。正如《明報》社評說,中央會否考慮以全國人大替香港立法,又或將內地《國家安全法》納入基本法附件等其他形式,為香港做國安立法,以及建立新的“執行機制”,令人關注。

  實際上,香港一直未能主動承擔起基本法所賦予的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現在又出現嚴重的管治危機,暴露出諸多制度漏洞與機制缺陷,直接威脅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本人認為,面對國安環境的嚴峻挑戰,建立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不能只是香港或者中央單方面行動,而是需要兩個層面共同行事:香港當然需要自行立法落實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並建立相關的執行機制及強化執法力量;中央也要考慮從國家治理層面出台法律制度和完善機制,並以基本法附件三的形式完善相關法規。

  (來源:明報,作者盧文端系全國僑聯副主席、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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