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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BNO移民”不應享港福利
http://www.CRNTT.com   2021-02-02 11:43:53


  中評社香港2月2日電/據大公報報道,英國政府違反承諾,容許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港人申請移居英國,中國政府自1月31日起不承認BNO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昨日指出,若因移民放棄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香港社會便沒有義務為有關人士提供醫療、教育和房屋等服務,強調權利和義務同時存在。亦有政界人士指出,英國有關政策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中央有權且有可能推出更嚴厲的反制措施。至於通過BNO入籍英國的港人可能會受到歧視,甚至淪為移民難民。

  近日BNO政策問題引起熱議,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在社交網站貼文質疑,香港人接受英國政府的BNO安排,就是要移民去英國,移民就是放棄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個人自願作出這個選擇,為什麼要保留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在這情況下離開香港的人,就是不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香港社會沒有義務為他們提供、也沒有可能為他們預先規劃例如醫療、教育和房屋等服務。他強調,任何一個群體內的人,權利和義務是同時存在的,沒有只有權利,不講義務這回事。“香港社會如果繼續在永久居民身份的執行問題上是是但但,在永久居民的權利和義務關係問題上是是但但,香港就不是一個家,而是住在同一座酒店裡面的房客;我們的社會將永遠是一個只講著數,不講責任、鬆散、集體意識薄弱、不堪一擊的社會。”

  葉劉:移英港人只是難民

  行政會議成員、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在電台節目表示,英國以香港實施國安法為理由推出新簽證安排是不合理,因為英國自己也有國安法,《中英聯合聲明》亦沒有任何條款不准中國保護國家安全。她說,中國仍有許多反制選項,由最溫和到最大殺傷力,例如嚴格執行國籍法,可以只針對以BNO入籍英國的人士。她亦說,自小在英國接受教育的港人,並非“二等公民”,認為他們已糅合英國文化;相反“半途出家”、忽然移民,對當地文化歷史不熟悉的港人移民,即使入籍英國,都可能會被歧視,純粹因為BNO問題獲批的移民,只會是難民。

  退休裁判官黃汝榮接受點新聞記者報道時表示,根據《中英聯合聲明》,港人持BNO僅可進入英國境內,不可享有居住權。現時英國允許並接納“5+1”簽證,是從根本上改變BNO的地位和性質,單方面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中央有權且有可能會收緊措施。被問及為何有港人會選擇使用BNO而非香港特區護照,黃汝榮認為,最主要的區別在於方便性,例如持有不同證件前往某個國家,獲得簽證的條件或會有所不同,而其他方面影響不大。

  英國人反新政策 怕搶飯食

  另外,美國國務院及加拿大駐港總領事館在回覆傳媒查詢時均稱,會繼續接納BNO作為旅行證件。但有英國網民卻質疑,英國已有400萬來自歐盟的定居者,若現時再有港人移民過去,當地的房屋、學校、就業等情況將會漸趨緊張,故對BNO新政策感到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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