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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倡人大《決定》納入新通識課程
http://www.CRNTT.com   2021-03-13 22:33:29


  中評社香港3月13日電/據大公報報道,全國人大通過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決定,本港教育界人士紛紛表示支持,指出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培養更多愛國愛港人才是關鍵。有學者指出,香港社會民主發展的法律依據來源於人大通過的基本法,但數月前教育局公布的重新冠名科目(即原來的通識科)的新課程大綱,卻並未將有關人大涉港決定及人大釋法的內容納入其中。為了完善本港新通識的教育,學者建議教育局在新課程大綱中清晰說明上述法律知識,並加強教師培訓,提高學生對香港法治和政治制度的正確認識。

  關注本港教育改革的教聯會副主席胡少偉表示,重新冠名科目的新課程大綱應包含人大1990年通過基本法及其附件一、二,規劃特區兩個選舉發展及2021年的新決定,回歸以來五次人大釋法及近年來涉港特區的人大決定等相關內容。

  教授特區民主發展史實

  他指出,近年香港很多媒體沒有深入解釋香港的法治和政治制度來源,便貿然形容“香港的民主倒退”。亦有不少泛民派政客為了討好選民,與原先追求的民主背道而馳,走“攬炒”極端的道路,令年輕人對香港真正的政制含糊不清,因而新課程有責任向學生提供清晰的法律知識依據。

  胡少偉續指,事實上,回歸前港督全由英國人直接任命,從不讓港人選舉過;而回歸後,中央賦權讓港人特首由選舉和協商產生,香港社會民主發展的法律依據來源於人大通過的基本法。他解釋,為推動香港社會民主發展,人大在1990年通過基本法時,除接納中英聯合聲明內由協商產生港人特首外,加入了選舉和協商產生,並通過附件一和附件二,明確了特區成立後特首及立法會選舉進程。

  及後,人大常委會先後於2007、2010及2015為香港民主發展作出了三個決定,前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通過關於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胡少偉說,今年人大按香港實際情況決定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以解決香港政局深層次矛盾,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令香港政制強化行政主導,“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惟本月初通識科新課程的諮詢期已過,他期望:“這些關於香港特區民主發展的史實,都應列入新課程教材之內。”

  在教師培訓方面,胡少偉認為教育局應邀請同時熟悉成文法及普通法的專家,向老師專業地講解清楚全套理念。他指,國家實行成文法,人大釋法採用是成文法系統的原則,若老師按香港普通法大律師的觀點去解釋基本法條文,便容易與原先人大的理念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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