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6日電/據大公報報道,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昨日在電台節目中表示,完善本港選舉制度要補足對“愛國愛港”的理解,確保選出愛國者參與管治香港。她強調,今次完善有關制度涉及對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修改,基本法正文條文不會更改,市民毋須擔心。
審委會會以事實作決定
譚惠珠形容,香港若有人“反中亂港”,情況如同有人在前行火車前的路軌投擲物品,令列車無法再前行,明顯存在安全隱患。她認為,要按基本法中提出的“實際情況”循序漸進發展民主制度,管治一個地方,採取“冒進”方式是解決不到問題的。
至於新設立的選舉資格審查委員會所作出的決定是否不容推翻或司法覆核,譚惠珠說,委員會並非行政機關,其決定不容易被司法覆核,但相信事實和真理可以“制衡”委員會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