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1日電/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及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涉嫌前年9月26日進入被稱為“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被控4項罪名,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
黃之鋒及周永康“參與非法集會”罪名成立;羅冠聰“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罪名成立。
裁判官表示,要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將案件押後至8月15日判刑。3人按原有條件擔保外出。
羅冠聰是立法會港島區參選人,同區參選分別有熱血公民的鄭錦滿名單、民主黨的許智峯名單、新民黨的葉劉淑儀名單、工聯會的郭偉強名單、民建聯的張國鈞名單以及報稱獨立的司馬文。
來源:香港電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