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23日電/香港特區政府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23日宣佈,第五屆特區行政長官選舉的提名期由2017年2月14日開始,3月1日結束。
選管會通過特區政府新聞處網站發佈消息稱,第五屆特區行政長官選舉的提名期及委任選舉主任的公告23日刊憲。選管會委任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朱芬齡為本次選舉的選舉主任。
本次特區行政長官選舉定於2017年3月26日舉行。任何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沒有外國居留權、年滿四十歲,並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不少於20年,均符合資格獲提名為候選人。候選人獲提名資格詳情載列於《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13條,喪失該資格的詳情則載列於第14條。
每名候選人的提名須由不少於150名選舉委員簽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