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前行政會議成員張震遠被拘控 涉欺詐兩宗罪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8-11 09:17:45


  中評社香港8月11日電/星島日報報道,香港商品交易所自一三年五月“爆煲”後,前行政會議成員兼商交所主席,曾有“公職王”稱號的張震遠屢遭債主臨門,一五年四月被高院頒令破產,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經過近四年的調查後,終於昨晨突擊將張震遠及前財務總監蔡達英一併拘控,下午隨即解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分控串謀詐騙及欺詐兩罪,即於一二年至一三年間向證監會隱瞞商交所重要的財務狀況資料,以及欺詐財務公司交出三千萬元款項,二人暫毋須答辯,案件延至本月二十四日,轉往區域法院處理。據悉,商罪科從未邀請張震遠助查或問話,直至取得律政司刑事檢控科法律指示後,昨晨立即採取拘捕行動,事前從未走漏風聲。

  據知,控方證人名單上的四十二名證人,當中包括證監會四名要員、商交所職員、多家銀行的職員、與張震遠有生意來往的人士,及負責與張震遠直接交涉的財務公司人員,當中包括控罪中提及的吳海璇等。證人名單內並沒有任何政府官員在內。獲准保釋的張震遠昨在律師陪同離開法院時,對大批記者的一切提問均沒有回應。

  高級政府律師雷芷茗昨指出,鑑於控罪的嚴重性,控方決定將案件交由區域法院審理,控方不反對兩被告擔保外出,但必須遵從五項附加的條件。控方亦表明於正式起訴兩被告後,已將控方四十二名證人的書面供詞及涉案的一切證據文件全部交給二人。

  代表張蔡的律師司徒悅及梁君濠稱,兩被告願意提供五萬元現金保釋金,並接納控方提出的擔保附加條件,結果主審裁判官錢禮批准張震遠及蔡達英各交出現金五萬元擔保金,交出所有旅遊證件,須居住於控罪書上報稱的跑馬地樂景台及康怡花園寓所,若有搬遷須在二十四小時前通知附近的警署,不准離港,二人姓名會納入入境處禁離境名單內,及不得接觸控方四十二名證人。

  明顯消瘦的五十九歲張震遠及四十八歲前商交所財務總監蔡達英,表明毋須將控罪翻譯為中文,整個聆訊以英語進行,身穿藍色格仔西裝黑恤衫的張震遠,站在犯人欄內一直仰頭,雙手放後,表現平靜,與蔡對法庭傳譯員宣讀的控罪內容,回應說“Yes I understand”。 


【 第1頁 第2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