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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人告知中評:香港警隊裝備與制度有問題
http://www.CRNTT.com   2016-02-14 00:19:26


旺角暴亂當日,有前線警員被暴徒投擲的磚頭擊中頭部,受傷昏迷。(中評社 資料圖)
  中評社香港2月14日電(記者 莊恭誠)曾任職香港警隊32年的龍漢成,昨日接受中評社專訪時指出,前線警員處理旺角暴亂的表現稱得上專業且自制力非常高,但是同時反映出裝備和心理質素兩方面存在很大問題:裝備上未能選用適當的、具震懾力的武器;心理質素上未有清晰指引應對具政治性的挑釁行為。他認為,警隊高層有責任對此作出檢討,在保障前線警員的同時,亦維護香港社會的治安。

  在日前的旺角暴亂當中,有近百名前線警員受傷,事件亦擾攘逾十小時至天亮後才平息。外界高度關注警隊在今次事件中的表現,有人擔憂警隊過分克制或令激進手法更層出不窮,而警隊內部連日來亦流傳對暴亂當日裝備及部署情況不滿的聲音。

  朝天開槍示警不合例卻合理

  旺角暴亂當日,有未配備頭盔、盾牌等防暴裝備的交通警員,在人數處於極大劣勢的情況下,遭暴徒投擲硬物襲擊、圍毆,當時有警員在使用隨身配備的警棍、胡椒噴霧無法控制場面的情況下,拔槍朝天開兩槍示警。

  曾任職軍裝警員、刑事偵緝處(CID)、警民關係主任、投訴警察課和警察工會的龍漢成,於1972年至2004年服務香港警隊。他對中評社記者表示,向天開槍的確是香港警隊所不允許的做法。但他同時解釋,警員當日的這一做法,也是人性的一種表現。

  “有時人到了很緊急的情況、沒辦法的時候,即自己或同僚的生命受到威脅,而用包括警棍和胡椒噴霧在內的一般處理辦法,已經無效的時候,情急之下唯有拔槍。”

  但是他強調,即使警員有開槍的需要,亦並非隨意亂開。他以自己當差年代的指引為例:要指向某一些或某一個在場指揮的人。他又以1967年暴動為例——當時有暴徒投擲汽油彈——指當時亦有開槍的情況,但是次數並不多。
 
  他表示,今次警隊的自制力非常高,但是另一方面,卻沒有很清晰的指示給前線警員,例如如何保護自己、什麼時候可以開槍應對傷害自己的人,從而導致前線警員的心理質素不足以應付混亂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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