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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灣區制度藩籬?林鄭:稅務法律先行先試
http://www.CRNTT.com   2021-04-23 02:00:22


林鄭月娥。(中評社圖片)
  中評社北京4月23日電(記者 張爽)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博鰲亞洲論壇2021年年會分論壇“城市群帶動發展:以粵港澳大灣區為例”上表示,為打破粵港澳大灣區制度藩籬,促進要素流通,香港、深圳在稅務、法律方面先行先試。在稅務方面,香港人進入大灣區地區工作,如果每天來回香港、深圳,沒有在內地城市待超過24小時的話就不算一天,不會受在內地居住183天就要交內地比較高的稅率的影響;在法律方面,深圳前海也在進行先行先試,在前海的港資企業可以選擇用香港的法律、香港的仲裁。

  林鄭月娥表示,香港和深圳從規劃基建、經濟布局、創新科技上都聯動發展。在疫情期間,香港與深圳的陸路口岸已經形成了“東進東出、西進西出”的布局。這是因為去年8月東邊的蓮塘香園圍貨運口岸開通了,這個口岸開通了以後,之前貨運的口岸就分散到兩邊,東邊走蓮塘香園圍貨運口岸,西邊走深圳灣口岸,也是24小時通關。這個口岸的開放說明我們做每件事都從加強港深合作來考慮的。

  林鄭月娥表示,在科技創新方面,香港在深圳河兩岸有“一區兩園”的布局,兩地共同合作,吸引一些初創企業來發展。

  至於粵港澳大灣區如何打破制度的藩籬,林鄭月娥說,有兩個方面已經在先行先試,一個是稅務,一個是法律。體制必須要創新,但是要改變香港、澳門、廣東的體制,需要很長一段時間。在稅務方面,經過努力,財政部兩年前同意香港人進入大灣區地區工作,如果每天來回香港、深圳,沒有在內地城市待超過24小時的話就不算一天,不會受在內地居住183天就要交內地比較高的稅率的影響;在法律方面,深圳前海也在進行先行先試。在前海的港資企業可以選擇用香港的法律、香港的仲裁。我們也爭取不只在前海,不只是香港企業,只要是外資,在深圳和其他大灣區城市都可以適用這個政策。香港的法律體系是比較成熟,可以讓這些企業有選擇。

  林鄭月娥表示,兩地未來會繼續尋找先行先試的體制突破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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