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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等平台完成整改前無限期停止順風車
http://www.CRNTT.com   2018-09-11 10:58:12


 
  緊急通知力度空前

  記者注意到,這份緊急通知與此前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有較大不同,從整改措施的力度到具體要求的精細化程度都是空前的,對於一些企業久拖不改的問題更是提出了整改時限。

  其中,對於滴滴等存在安全隱患的平台公司,在未完成隱患整改前,要求其無限期停止“順風車”;在司機和車輛審核上則要求對現有“網約車”和“順風車”駕駛員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年底前全面清退不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並基本實現網約車平台公司、車輛和駕駛員合規化;此外,對於“順風車”則要求實行隨機派單機制,禁止駕駛員選擇乘客,允許乘客選擇駕駛員。

  記者注意到,自鄭州、溫州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件受到社會廣泛關注以來,交通運輸部除了公布其對相關企業的日常整改、約談等消息外,還通過其官方途徑發表過多篇評論文章。在鄭州順風車司機殺人案件前後,交通運輸部連發數文,直指滴滴等平台公司輕視約談、只顧利益不顧乘客和司機安全。

  溫州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件後,8月27日,交通運輸部官網連續轉發兩篇評論文章《平台公司應當將“自責”落實到行動上》《堵住“滴血”的漏洞》,對滴滴出行平台予以批評。

  9月1日,交通運輸部再發評論文章《合法合規經營才是保障乘客安全的“護身符”》,明確提出合法合規經營是網約車平台“底線”,而針對滴滴兩位高管的致歉信則表示其對關鍵問題只字未提,仍難解其追逐商業利益和急於上市脫殼的“心魔”。

  9月5日,由交通運輸部等10部門組成的網約車、順風車平台公司安全專項檢查組進駐滴滴公司,開展為期半月的檢查,督促指導平台公司認真整改,消除安全隱患,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社會責任。

  網約車“安全與便利”都是公眾需求

  民眾對網約車的需求其實是魚與熊掌得兼,既便利又安全。

  在滴滴整改第一夜,擁有1.5萬輛出租車的成都卻讓市民在深夜出行遭遇了打車難尷尬。據媒體報道,深夜,在九眼橋附近聚集了一大批打不到車的人,出租車開始不再打表,轉而喊價;有人還給熟識的黑車司機打電話,“我幫你找個活兒……”。無望之後,一些市民改為接受高價拼車。不僅成都,全國多個大城市的繁華地段亦出現了此種狀況。

  有網友因此戲謔道,“恭喜你們,重新回到打車難、司機繞路甚至不打表的年代!”其實,這句話深深地刺痛了夜班族等“夜貓子”,因為他們在經過一天的工作勞累後又陷入打車難的煩憂之中。在經歷過網約車平台帶來的打車便捷之後再回到打車難時代,這會是民眾難以接受的現實。

  所以,在這一波輿情中,我們也看到了真實的民意訴求——民眾既希望網約車安全,也需要網約車帶來的便利。很少有人願意退回到只有出租車的時代。

  對網約車平台的整改,目的是要讓網約車平台有能力做到“把乘客安全放在首位”,但整改的目的當然還是要保障市民的出行便利。否則光有安全,卻無便利之宜,整改便失去了其應有之義。民眾對網約車的需求其實是魚與熊掌得兼,既便利又安全。

  如此看來,整改還需相關部門和網約車平台全力以赴,快馬加鞭,盡快還市民以安全基礎上的出行便利。這需要網約車平台擔起責任,不可心存僥幸,同時,也需要相關監管部門通力合作,搭建共同的安全出行網絡平台。因為出行安全本身就是一種公共服務,而相關部門的監管同樣也應該服務於民眾出行便利這個大前提。

  當此之時,無論是網約車平台還是監管部門,都應該反思的問題是,怎樣讓一種新經濟、新模式最大化地服務於公共利益?無論是網約車企業此前對安全的忽視,對地方查緝違法運營車輛的消極抵制,還是一些地方政府對網約車政策的各種苛刻要求,都非正常狀態。這種監管與被監管對象之間持續多年的混亂與緊張關係,在很多行業都是罕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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